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法定职责、领导分工及机构设置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0000/2023-520916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13 发布机构: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法定职责、领导分工及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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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淄城东路49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533-5181463

传真电话:0533-5184357

邮政编码:255100

电子邮箱:zcgtj@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负责人:郑良村

信访举报咨询电话:0533-5283197                            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来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淄城东路49号             邮编:255100 

来访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淄城东路49号             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法定职责

1.依法履行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 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规定,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监督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研究拟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配合协助开展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对主体功能区已批项目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管。组织拟订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负责林业、湿地和草原(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落实国家、省、市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区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以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查。依法进行矿业权管理。负责全区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以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1.负责组织全区造林绿化工作。负责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发展,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

12.负责全区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林地管理,负责区级以上公益林划定和管理。监督管理全区退耕还林工作。监督管理全区草原(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湿地的开发利用。

13.负责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照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负责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14.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全区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者采集、驯养繁殖或者培植、经营利用。按照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15.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林产品质量监督。监督管理全区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监督管理全区林木种苗、花卉、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区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珍贵树木保护和转基因生物安全。

16.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7.推动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拟订自然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区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以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配合协助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8.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对自然资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等活动进行监测和管理,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领域违法案件。指导、监督镇政府、办事处、开发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20.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建、人才、统计等工作。

2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姓名:郑良村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区自然资源局全面工作,主持局党组工作。分管财务审计科、人事调研科。

简历:郑良村,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蔡尚高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行政许可科,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自然资源保护监督科(耕地保护方面),1+N审批改革办公室,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简历:蔡尚高,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姓名:张久鹏

职务:党组成员、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分工: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团委、工会、妇联;分管执法监察大队、政策法规科、调查检测和确权登记科(国土测绘管理科)、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办公室、信访室。

简历:张久鹏,男,汉族,197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姓名:苏振峰

职务:党组成员、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分工:分管地质灾害防治科(自然资源安全生产办公室),护林防火科、生态修复科。

简历:苏振峰,男,汉族,197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赵长文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林业改革发展科(统计科)、自然资源保护监督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林业方面)、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简历:赵长文,男,汉族,197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人:周普东

电话:0533-5181463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值班、信息网络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

负责人:陈士勤

电话:0533-5180874

职责:拟订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承担全区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的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派出机构、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三)人事调研科。

负责人:陈志云

电话:0533-2329952

职责:负责局机关以及派出机构、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自然资源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协助开展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配合市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督导推进全区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改革。承担全区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领域课题调查研究,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系统内专业统计监测管理工作。
拟订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张国栋

电话:0533-5184341

职责:参与起草自然资源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牵头拟订全区自然资源管理、林业管理、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区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参与配合行政复议工作。具体承担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信息、宣传的组织工作。牵头办理般阳民生诉求工作。

(五)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负责人:王永发

电话:0533-5168556

职责: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完善规划实施政策;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组织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拟定并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拟订全区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及跨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选址、初审上报工作;承担全区重大项目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的审查、调度和督办及部门间协调、会商工作。

(六)自然资源保护监督科(挂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牌子)。

负责人:张云鑫

电话:0533-5184657

职责:拟订全区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担报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区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承担全区森林、草原(地)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编制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定额,承担国有林场林木采伐审核、申报工作,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承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报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全区草原(地)开发利用的监管工作。承担全区湿地保护工作,编制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承担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工作。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方面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七)开发利用科。

负责人:杨春林

电话:0533-5281162

职责:开展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承担报省、市、区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拟订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全区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管理监督全区城乡建设用地供应,负责全区各类开发区用地管理。

(八)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科(挂国土测绘管理科牌子)。

负责人:孙景云

电话:0533-5184655

职责: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区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监督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区级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区性重大测绘项目。建立和管理全区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统筹全区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拟订全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区测绘活动、质量。负责全区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承担测绘资质、资格管理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拟订全区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区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组织指导全区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全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九)矿产资源与地质储量管理科。

负责人:曹毅

电话:0533-5183483

职责: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定全区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采矿权市场,调处全区采矿权权属纠纷。指导监督全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以及相关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开采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管理全区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配合省、市拟定并组织实施地质勘查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探矿权市场,组织实施区级地质勘查项目,调处探矿权权属纠纷。负责区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及有关地质报告的初审工作,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承担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矿山闭坑地质报告方面的审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地质资料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负责人:孙锋

电话:0533-5281163

职责: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工程。承担全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已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历史形成责任灭失地下矿山采空区预防治理、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城乡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区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指导、监督全区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承担全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林业改革发展科。

负责人:候本栋

电话:0533-5281171

职责:负责全区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原(地)改革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负责全区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指导全区国有林场、良种基地、苗圃和森林公园建设。承担全区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十二)地质灾害防治科(挂自然资源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孙浩

电话:0533-5133502

职责:负责矿产资源监管领域安全生产的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全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牵头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护林防火科。

负责人:马帅

电话:0533-5281172

职责:负责落实森林、草原(地)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区森林、草原(地)安全生产、防火相关工作。编制全区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安全生产、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四)行政许可科。

负责人:魏兴

电话:0533-5184347

职责: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十五)机关党委。

负责人:王宁

电话:0533-2329958

职责:负责本单位及所管理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群团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调研科承担。

所属事业单位

名称:淄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

联系方式:0533-5158621

负责人:张久鹏

职责:

(一)贯彻实施并宣传《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国家、省、市、区关于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落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制度、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

(二) 承担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具体登记工作,承担自然资源 和不动产权利证书的使用管理服务工作。

(三)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查询、保密和管理等工作。

(四)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争议案件调查、取证、处理的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承担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建设、更新、管理及维护工作。(六)承担国有土地储备工作,承担储备土地资金筹措、管理和使用相关工作。

(七)承担全区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服务工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八)承担林地林木流转服务,提供林权流转交易及林副产品供求信息服务工作。

(九)承担公益林保险服务保障工作。

(十)承担管理、监督中介机构依法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引导、培育和扶持各类林业合作组织、协会发展工作。

(十一)为区自然资源局提供服务保障,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名称:淄川区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淄川区淄城东路49号

联系方式:0533-5181061

负责人:苏振峰

职责:

(一)承担全区自然资源形势分析、自然资源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编制以及自然资源科技项目、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重点课题调查研究等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的服务保障和研究工作,承担担全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调查监测成果数据的统计、分析、发布等事务性工作 。

(三)承担全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征收征用土地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拟订与调整等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耕地保护、国土综合整治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五)承担拟订划拨土地有偿使用的配套办法,做好划拨土地使用权租金征收服务保障工作。

(六)参与全区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规划、计划的编制,承担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共享交换,承担区自然资源局及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档案的管理、使用及社会化应用,承担全区自然资源业务数据更新、维护、管理,保障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和网站管理工作。

(七)承担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和全区重大测绘项目相关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区基础地理信息平台管理维护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资料管理工作。

(八)承担全区地质生态管理的技术性工作。

(九)承担全区矿泉水、地热水开发利用技术服务保障工作。

(十)承担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的调查研究、监测与评价工作,参与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预警的巡查和应急值守。

(十一)为区自然资源局提供服务保障,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名称:淄川区国有林场

地址:淄博市淄川区淄城东路195号

联系方式:0533-5280883

负责人:孟庆华

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林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

(二)承担区国有林场苗木培育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承担苗木资源的培育、保护与管理、良种选育、审定、示范与推广等工作,承担全区林木(草)种质资源、林木(草)良种、新品种的引进培育和推广工作,承担林木(草)种质资源库建设、维护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良种基地等建设的技术服务工作。

(三)承担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森林资源调查、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承担植树造林、林分改造、森林抚育、封山育林等工作,承担全区造林绿化、古树名木保护的技术服务工作。

(四)承担国有林场林业有害生物调查、检测、测报及防治工作,承恒全区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技术服务工作,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监测及疫病防控的技术服务工作。

(五)承担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工作,承担林场森林防火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承担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及防火队伍建设,落实各项防火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参与全区森林防火监测预警、日常巡查检查及值班等工作。

(六)承担全区森林、草地、湿地保护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

(七)承担全区林草产业发展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区食用林产品(不含水果)质量监督的管理、检测的技术保障工作。

(八) 承担全区林业科普宣传、普法教育、科技成果转化和学术交流工作。

(九)为全区林业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线索的证据固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十)为区自然资源局提供服务保障,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