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职责任务清单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0000/2024-523744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08 发布机构: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职责任务清单

发布日期: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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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自然资源局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内设机构名称:办公室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科室工作任务

部门主要职责

科室职责

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一)负责文电工作。

(二)负责会务工作。

(三)负责督查督办工作。

(四)负责机要和保密工作。

(五)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值班、信息网络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七)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1.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服务保障工作。
2.会务工作。
3.应急和值班工作。
4.档案工作。
5.文电(收发文)办理。
6.督察督办。
7.保密和机要管理。
8.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
9.新闻发布。
10.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区自然资源局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内设机构名称:财务审计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科室工作任务

部门主要职责

科室职责

 

(一)拟订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承担全区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的相关工作。

(三)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

(四)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派出机构、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1. 组织制定、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实施内部控制机制,制定科室年度计划,定期检查财务常规工作。

2. 负责各类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审批各项财务开支。

3. 局属单位审计工作管理和局机关内部审计工作管理。

4. 按规定设置账目,做好会计凭证审核、会计账簿登记工作。

5. 按照规定及时编制年度预算和部门决算报表。

6. 负责操作和维护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

7. 按照规定对各种会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8. 按规定做好现金、银行收付核算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内设机构名称:人事调研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科室工作任务

部门主要职责

科室职责

一、配合协助开展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二、推动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一)负责局机关以及派出机构、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负责全区自然资源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三)配合协助开展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四)配合市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督导推进全区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改革。承担全区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相关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领域课题调查研究,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

(七)承担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系统内专业统计监测管理工作。

(八)拟订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九)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

(十)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

1. 工作人员管理。

2.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3. 考核工作。

4. 工资福利管理工作。

5. 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

6. 配合协助开展自然资源形势分析工作。

7. 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领域课题调查研究工作。

8. 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9. 承担综合统计工作。

10. 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内设机构名称:政策法规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科室工作任务

部门主要职责

科室职责

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一)参与起草自然资源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牵头拟订全区自然资源管理、林业管理、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三)组织开展全区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

(四)参与配合行政复议工作。具体承担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信息、宣传的组织工作。牵头办理般阳民生诉求工作。

1. 参与起草自然资源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 牵头拟订全区自然资源管理、林业管理、测绘管理的政策措施。

3. 组织开展全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4. 参与配合行政复议工作。具体承担行政应诉。

5. 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

 

 

区自然资源局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内设机构名称:行政许可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科室工作任务

部门主要职责

科室职责

 

(一)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二)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

(三)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相关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1. 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2. 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

3.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相关工作。

4. 负责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5.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区自然资源局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内设机构名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科室工作任务

部门主要职责

科室职责

一、依法履行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

三、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四、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对主体功能区已批项目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管。

五、组织拟订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

(一)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完善规划实施政策;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二)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

(三)组织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拟定并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

(四)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

(五)拟订全区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承担全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七)负责国家和省及跨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选址、初审上报工作。

(八)承担全区重大项目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的审查、调度和督办及部门间协调、会商工作。

1. 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拟定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等有关工作。

2. 协助有关部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

3. 拟定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土地用途转用工作。

4. 承担全区重大项目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的审查、调度和督办及部门间协调、会商工作。

5.负责国家和省及跨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选址、初审上报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内设机构名称:自然资源保护监督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科室工作任务

部门主要职责

科室职责

一、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二、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三、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四、负责全区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一)拟订全区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二)负责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

(三)承担全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四)承担报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承担全区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七)承担全区森林、草原(地)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编制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定额。

(九)承担国有林场林木采伐审核、申报工作,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

(十)承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报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十一)承担全区草原(地)开发利用的监管工作。

(十二)承担全区湿地保护工作,编制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全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

(十四)组织实施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

(十五)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

(十六)承担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工作。

(十七)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方面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十八)承担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九)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负责全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

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

理。

2. 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地)有

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3. 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

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工作。

4. 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

测事项监督管理。

5. 对湿地资源的保护利用进行

监督检查。                          

6. 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的

检查和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

7. 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

农田补划工作。

8.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

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审核。

9. 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核。

 

区自然资源局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内设机构名称:开发利用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科室工作任务

部门主要职责

科室职责

一、依法履行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三、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

五、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研究拟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七、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八、负责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对自然资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等活动进行监测和管理。

(一)开展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三)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四)承担报省、市、区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五)拟订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

(六)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

(七)建立全区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

(八)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九)管理监督全区城乡建设用地供应,负责全区各类开发区用地管理。

1. 开展核算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工作。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政策。
    3.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4.承担报区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5.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
    6.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
    7-1.建立全区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                                    

7-2.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
    8.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9-1.管理监督全区城乡建设用地供应;

9-2.管理全区各类开发区用地。

 

区自然资源局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内设机构名称: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科(国土测绘管理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科室工作任务

部门主要职责

科室职责

一、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二、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三、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一)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

(二)开展全区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三)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四)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六)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七)监督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区级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区性重大测绘项目。

(八)建立和管理全区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统筹全区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

(九)拟订全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区测绘活动、质量。

(十)负责全区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承担测绘资质、资格管理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十一)拟订全区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区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十二)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

(十三)组织指导全区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

(十四)开展全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

(十五)承担地图审核、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1.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

2. 在土地调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3. 1982年前使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

4. 对在保护永久性测量标志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5. 对测绘成果管理做出重大贡献或者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6. 对地图编制 出版 展示 登载 生产 销售 进口 出口等活动的监督检查。

7. 测绘资质巡查。

8. 来华测绘的外来组织和个人的监督管理。

9. 测绘成果汇交。

10. 测绘项目登记

 

区自然资源局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内设机构名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科室工作任务

部门主要职责

科室职责

一、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二、负责组织全区造林绿化工作。

(一)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工程。

(二)承担全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已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历史形成责任灭失地下矿山采空区预防治理、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城乡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

(四)承担全区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

(五)指导、监督全区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区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七)承担全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八)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九)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 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修复规划。

2. 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3. 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工程。(流程规范见附件1:13.3)

4. 对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监督检查(含扬尘整治大会战监督检查)。

5. 土地开发复垦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审核验收。

6. 对土地整治工作项目的监督管理。

7. 对土地复垦活动的检查。

8. 对植树造林、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监督检查。

9. 对全区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修复。

10. 对区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居创建申报。

11. 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内设机构名称:矿产资源与地质储量管理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科室工作任务

部门主要职责

科室职责

一、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

二、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一)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拟定全区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采矿权市场,调处全区采矿权权属纠纷。

(四)指导监督全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五)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以及相关管理工作。

(六)承担矿产资源开采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七)管理全区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

(八)组织开展全区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配合省、市拟定并组织实施地质勘查规划。

(九)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探矿权市场,组织实施区级地质勘查项目,调处探矿权权属纠纷。

(十)负责区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及有关地质报告的初审工作,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

(十一)承担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矿山闭坑地质报告方面的审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地质资料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工作。

1. 负责开采矿产资源审批划定矿区范围。

2. 负责采矿权许可新立、延续、变更、注销、转让(初审)。                                          

3. 探矿权新立、延续、保留、变更、注销登记 (初审)                                      

4.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初审)。

5. 负责采矿权出让收益、占用费征收。

6. 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管。

7. 组织拟订全区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

8. 指导监督全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9. 负责露天矿山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工作。                              

10.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地质勘查规划。                                        

11. 组织实施本级地质勘查项目。

12.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初审)。

13.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14. 古生物化石及地质资料的监督管理。

 

区自然资源局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内设机构名称:地质灾害防治科(自然资源安全生产办公室)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科室工作任务

部门主要职责

科室职责

一、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二、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

三、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一)负责矿产资源监管领域安全生产的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

(二)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四)负责全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

(五)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六)牵头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安全生产工作。

1. 对全区生产矿山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及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开展全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

3. 对区级以上财政投资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搬迁避险项目,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竣工验收进行审查。

4. 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修编。

5. 联合气象部门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

6. 开展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工作。

7. 组织开展中型以上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工作。

8. 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内设机构名称:林业改革发展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科室工作任务

部门主要职责

科室职责

一、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林产品质量监督。

四、监督管理全区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

五、监督管理全区林木种苗、花卉、草种质量

(一)负责全区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地)改革等相关工作。

(二)指导监督全区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

(三)负责全区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

(四)指导全区国有林场、良种基地、苗圃和森林公园建设。

(五)承担全区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1. 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调解。

2. 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的审批。

3. 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

4. 对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5. 指导全区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工作。

6. 对全区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

7. 组织实施区级食用林产品(不含水果)安全检测。

 

区自然资源局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内设机构名称:护林防火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科室工作任务

部门主要职责

科室职责

一、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二、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

三、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一)负责落实森林、草原(地)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二)承担全区森林、草原(地)安全生产、防火相关工作。

(三)编制全区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五)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安全生产、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1. 编制全区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 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3. 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安全生产、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4. 制定森林火灾隐患及重点森林消防单位监督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区自然资源局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内设机构名称:机关党委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科室工作任务

部门主要职责

科室职责

 

负责本单位及所管理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群团工作。

1.党建工作。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理论学习中心组管理;
4.意识形态工作;
5.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群团工作。
7.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岗位工作。(“三定”规定由人事调研科承担)。
8.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