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淄川区自然资源局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川自然资字〔2023〕6号

 

为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指导各级各类人员依据森林火灾扑救组织指挥程序履行职责,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淄博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淄川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区自然资源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区自然资源局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郑良村同志任组长,孙启永、苏振峰、赵长文同志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系统森林火灾处置工作,并依据工作职责分为火场调度、综合协调、服务保障等三个应对森林火灾工作组。

(一)火场调度组

组长由苏振峰、赵长文同志担任,成员由孟庆华、马帅、张帅、张文海、高金、侯玉松、孙雪等同志组成,主要职责:

1.贯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局党组关于扑救森林火灾的有关批示要求;

2.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应对措施;

3.根据火灾相应级别,及时向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供森林火灾发生地附近的军事设施、输油气管道、油库等重要保护目标;

4.了解扑救火灾现场人员、装备需求,及时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增援请求、意见建议;

5.根据火灾发生地镇办人民政府请求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求,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应急增援等工作;

6.根据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局党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做好进入火场、扑救火灾、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等工作。

(二)综合协调组

组长由孙启永同志担任,成员由周普东、马庆峰、崔建等同志组成。主要职责:

1.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做好与市、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有关人员协调、衔接等相关工作;

2.做好本系统扑救火灾人员、车辆、用餐等保障工作;

3.按照火场调度组要求做好火情通知、通报及扑救火灾信息报送工作。

(三)服务保障组

组长由陈士勤同志担任,成员由蒲灵芝、刘红萍等同志组成。主要职责:

1.完善经费预算,及时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

2.应急预案启动后,做好本系统防火人员调度值守、防火物资调配等所需经费保障工作;

3.指导有关人员及时报销扑救森林火灾发生的各类费用。

二、火灾响应

(一)一般处置

区防火指挥中心值班人员接到火警报告或林火监控发现火情后,核实情况后报告值班领导,并进行以下指挥调度:

1.记录火警来源,问清林火所在的镇、村和具体方位以及火势和植被情况。

2.立即通知火警所属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淄川林场)核实情况,就近组织森林消防专业队和应急队伍进行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

3.掌握其派出的扑火队伍基本情况并要求其在最短时间内反馈火情,调度周边瞭望哨观察报告火情。

4.与火警所属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淄川林场)相关负责同志、周边瞭望哨随时保持联系,掌握火情动态,做好信息汇报工作。

5.根据火情,通知区森林消防大队、周边镇做好出警救援的准备工作。

6.安排专人对调度过程做好记录。

(二)区自然资源局根据火情态势,从轻到重分三级响应

Ⅲ级响应

当发生以下森林火灾时,区自然资源局启动Ⅲ级响应:

1.淄川国有林场发生火灾时;

2.处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交界地区发生火灾时;

3.发生人员受伤时;

4.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时;

5.起火1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时。

响应措施:接火情警报后,火场调度组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协调扑灭火现场中遇到的急、难问题,并将火场信息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根据火情级别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按照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部署,协调有关人员迅速做好扑救工作;根据领导要求,向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自然资源局护林防火科报告火灾情况。综合协调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做好与市、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有关人员协调、衔接等相关工作,协调有关人员和单位做好本系统扑救火灾人员的用车、用餐等保障工作。

级响应

当发生以下森林火灾时,区自然资源局启动Ⅱ级响应:

1.发生1人以上重伤或者或者人员死亡的森林火灾;

2.300亩以上山区、国有林场1个小时、其它林区1.5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区域的森林火灾;

4.一个镇级行政区域内、300亩以上山区、国有林场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响应措施:局主要领导到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现场调度火灾情况,三个工作组全部进入工作状态。火场调度组制作火情报告,为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淄川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提供可靠信息;根据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做好火灾扑救工作,根据火灾态势向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增援人员、装备请求。综合协调组按火场调度组要求,将火情信息通报有关人员。服务保障组指导和帮助火灾发生地镇办人民政府做好服务保障和资金筹备工作。

Ⅰ级响应

当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淄川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时,区自然资源局启动Ⅰ级响应。

响应措施:局主要领导协助区有关领导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综合协调组按火场调度组要求向全区各森林防火任务单位通报情况,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启动应急响应。区自然资源局三个工作组根据各自职责合并到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的相关机构,按《淄川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规定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三、火情报告

1.森林火灾日常报告由区指挥中心当日值班员或局护林防火科报告;

2.森林火灾实行有火必报制度。森林火灾发生后,区护林防火指挥中心应当迅速了解和掌握情况,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带班领导向局主要领导报告。经主要领导同意后,以传真、电话或网络方式,及时将森林火灾信息及时报告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护林防火科,不得拖延。对已上报正在扑救的森林火灾,火场调度组应当每1小时向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护林防火科书面报告扑救进展情况。对省、市、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通报的卫星林火监测热点,防火值班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核查,书面向上级反馈火灾有关情况。

 

附件:1.区自然资源局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区自然资源局2022-2023年度应对森林火灾联络表                  

        3.森林火灾报告

        4.关于紧急调集森林消防专业队的请示

        5.关于调派直升机灭火的请示

        6.淄川区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名单

        7.淄川区森林防火工作清单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0日

 

附件1

 

区自然资源局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郑良村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孙启永  局党组成员、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苏振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长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孟庆华  国有林场书记、主任

周普东  局办公室负责人

陈士勤  局财审科负责人

马  帅  护林防火科负责人

张  帅  护林防火科科员

孙云德  国有林场副场长、森林消防大队大队长

张文海  森林防火监控中心负责人

高  金  森林消防大队中队长

侯玉松  森林消防大队中队长

孙  雪  森林消防大队中队长

  

附件2

 

区自然资源局2022-2023年度应对森林火灾联络表

职务

姓  名

呼  号

联系电话

总指挥

郑良村

001

13754757111

火场调度组

组长

苏振峰

003

13964487388

 

孟庆华

006

13573354022

马  帅

007

13675335123

张  帅

009

15853302881

张文海

008

15953358884

综合协调组

组长

孙启永

002

13789891919

组员

周普东

011

13789890171

马庆峰

 

13864421766

服务保障组

组长

陈士勤

005

13789895859

组员

蒲灵芝

 

13869336939

刘红平

 

13853320896

各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卫星电话

自然资源局

17400533659

国有林场

17400533969

  

附件3

 森 林 火 灾 报 告

 

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护林防火科:

经综合确认,——————————分在我区——镇(办)——(具体地点)发生了森林火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森林火灾类别及灾情基本情况:

 

已采取的措施:

 

拟采取的措施: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年  月  日

       

附件4

 

关于紧急调集森林消防专业队的请示

 

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x月x日,x镇(办)         (具体地点)发生森林火灾,需要支援,建议从x镇(办)紧急调集森林消防专业队员  人,于   时  分赶赴    火场进行支援,并指定一人负责队伍支援过程的全部安全。(联系电话:0533-5151119)

当否,请批示。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年  月  日

      

附件5

 

关于调派直升机灭火的请示

 

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分,         镇(办),         ——(具体地点)(东经                 北纬                    )发生森林火灾。依据《山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申请调派直升机灭火,并组成赴火场工作组,指导、督促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当否,请批示。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年  月  日

                                                                                     

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直升机灭火:1、起火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2、森林火险等级在IV以上(含IV),起火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3、受害有林地面积超过100公顷的;4、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5、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6、省内市区以外的风景区(如森林公园)发生森林火灾6小时尚未扑灭的;7、省委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或区委区政府有重要指示的。

 

附件6

 

淄川区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名单(12个)

 

镇(办)级11个:寨里镇、罗村镇、洪山镇、西河镇、龙泉镇、昆仑镇、岭子镇、太河镇、双杨镇、将军路街道办事处、淄川开发区。

国有林场1个:淄川国有林场。

  

附件7

 

淄川区森林防火重点火险点清单(14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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