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9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工作。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淄川区自然资源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zrzyj/

2、“淄川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ichuanziran

3、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淄城东路49号,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淄城东路49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463

传  真:0533-5184357

电子邮箱:zcgtj@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  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文汇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淄川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5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淄城东路49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463;邮箱:zcgt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区政府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平台建设,主动回应关切,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扩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规范公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区自然资源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和规范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109条。主要类别情况:公示公告910重大项目建设107自然资源领域28、建议提案17行政执法公示10、财政信息7条、重要部署执行5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依申请公开答复书由相关业务科室牵头草拟、政策法规科核稿、办公室负责做好督促上报或邮寄工作的办理流程。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件,绝大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土地征收方面,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程序予以办理进行答复。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维持结果),涉及案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办理,较好的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工作相关制度,一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保障信息发布的准确、安全、高效,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和先审后发的程序管理;二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完整性;三是按照上级要求对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四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电子化存档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持续优化整合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淄川区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内容,坚持贯彻“五公开”要求,全面发布淄川区自然资源领域的各类重大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109。同时在局机关大楼和各自然资源所等办公地点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方便公众查阅。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由局办公室负责督促各责任科室(单位)按照工作职责提供、审核政信息,最后由局办公室负责汇总上传;二是对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反馈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在每季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充分保障我局公开政信息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三是按照责任分工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并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业务培训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81.86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

0

0

0

0

0

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9

0

0

0

0

0

3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9

0

0

0

0

0

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对政策宣传不够深入为此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地质灾害、土地利用、不动产登记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高度关注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栏、赶大集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不断提升涉规划资源业务政策的知晓度,并加强主动公开、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方面,推动规划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要求,形成工作台账,落实责任科室,针对重要部署、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重大建设项目、自然资源领域等专栏着重做好相关政信息公开。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收到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10件,均按法定程序给予了圆满答复,答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博市淄川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淄城东路49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463;邮箱:zcgt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平台建设,不断强化政府网站意识形态安全保障。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网站栏目进行维护管理,收集、整理、公布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提供便捷政务服务,及时处理和反馈公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226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政策文件41条、重要部署执行8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财政信息9条、行政执法公示10条、双随机一公开8条、重大建设项目108条、自认资源领域34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2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有3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2件被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编制《淄川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目录分门别类梳理需主动公开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具体责任人,将发布的信息严格做好保密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四)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对融公开平台栏目进一步完善,及时上传更新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同时,抓好“淄川自然资源”微信订阅号的发布审核工作,提升界面阅读舒适性和美观性,努力做好业务和政策方面的宣传。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机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直接主体,局办公室是综合协调部门,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15.3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

0

0

0

0

0

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6

0

0

0

0

0

4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6

0

0

0

0

0

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2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渠道少、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欠丰富等问题。 

改进措施:我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把信息公开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群众关注的问题上,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迅速对我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形成责任分工表,将责任具体到科室,做好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公告、出让结果等信息的公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信息公示,集中公开淄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淄川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信息。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淄川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收到人大建议1件,均按法定程序给予了圆满答复,代表满意率100%;未收到政协提案;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3117

淄博市淄川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8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工作实际,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自然资源实际,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分管领导主抓,指定室和专人落实的工作机制,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主动公开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政策文件、重要部署执行建议提案办理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等内容。全年共公开各类信息199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规划计划3条,政策文件43条,重要部署执行3条,建议提案办理3条,财政信息8条,行政执法公示7条,双随机一公开5条,重大项目批准结果信息105条,公共资源配置18,其他3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内部制度,规范统一答复文书格式,切实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办理质量。2021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7行政复议4件,分别为结果维持2件,结果纠正1件,其他结果1件。行政诉讼尚未审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严格信息审核;二是落实内容建设,下达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各室和属单位信息报送工作;三是落实专人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真实、有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主要依托区人民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局机关宣传栏同步公开公告类政务信息。2021年度,同步公开信息79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室,落实领导责任,加强日常指导监督。二是围绕信息公开要点,统一标准加强培训;三是建立疑难问题会商协调机制,由分管局领导牵头集体研究、协商讨论后公开;四是加强内部监管,定期开展自查并及时整改,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28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97.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27

0

0

0

0

0

2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1

1

0

4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等方面有待提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及时主动提供公开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对申请信息公开答复书寄送不及时,自然人申请信息渠道多,往往对上及时回复,对申请人申请寄送不到位

改进情况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健全信息主动发布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规范。二是明确职能职责,确保公开实效。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机关各局属单位紧密配合,充分沟通协作,共同提高公开的规范性、实效性,确保及时寄发送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上级政务公开要点工作要求,做好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公告、出让结果等信息的公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信息公示,集中公开淄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淄川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信息。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收到人大建议2件,均按法定程序给予了圆满答复并公开,代表满意率100%;未收到政协提案;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2022117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8

2020年,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积极主动公开本单位各类信息,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办理人大建议7件,均已按时答复完毕,并及时上报;办理政协提议6件,按时完成答复,并及时报送。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共接收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已按时完成办结。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目录的调整与发布,按规定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年报的编制及发布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保证公开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

四是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我局能及时在网站、单位政务公开栏等公开各项工作,经常性更新工作实时动态,丰富信息资源。

五是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逐项分解到相关业务科室,压实工作责任。今年共组织科室负责人安排部署有关政务公开工作2次,安排相关科室政务公开人员培训2次,提高了我局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1

1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6

+16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0

-7

26

行政强制

5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105.959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政府信息报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政府信息可用资料少,挖掘深度不够,综合提炼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量还有待提高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完善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提升工作和服务水平;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工作,经常组织专业知识培训,不断增强自身队伍的写作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三是不断加强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和其他部门的沟通,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四是切实加强信息公开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着重从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入手,及时公开征地、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地灾防治、耕地保护等各方面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新的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1128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9

2019年,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积极主动公开本单位各类信息,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职责和任务,落实责任,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全面公开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办事服务等常规性信息,深入推进网上土地挂牌出让、土地征收信息、不动产登记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性政务信息公开,还通过报纸、公告栏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深化平台建设,强化信息管理。高度重视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稳定、全面的先进管理平台。完善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政策法规等内容。

 (四)转变工作方式,提升服务意识。及时响应群众期待,严格按照规定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简单事项当面答复或立即提供,复杂情况充分沟通,及时回应群众需求,力求解决群众困难,保证告知质量与内容的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较为顺利,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全面性不够,制度建设不健全。

下一步,一是加强培训和教育,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意识,不断探索、丰富内容、创新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的公开。二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格考核制度,督促机关各科室及时提供政务信息,及时发布业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19日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国土资源宣传力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健全了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严明了工作责任。制定《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分解到责任科室和单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重点、有抓手、有责任。

(二)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制度。

1、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2、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分管领导进行涉密把关和签发。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1条。信息发布集中至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以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国土地市场网等。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

(一)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我局紧紧围绕上级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狠抓国土资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一是积极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地质灾害防治等信息的公开,今年以来,公开土地供应信息30条,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条,出让公告12条,供应结果16条。公开矿业权出让信息10条。二是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今年以来,公开征地信息14条,涉及其中征收公告、征地批复、补偿安置、一书四方案等方面的内容。实现征地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公开,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三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准确发布区林业工作动态、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火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



(二)深入开展政策解读。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代区政府起草《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川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试行)》、《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依法没收违法用地上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移交和处置办法(暂行)的通知》,通过网站进行了全文公开,并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了反馈期限和电子邮箱、联系电话、联系人等意见反馈渠道,反馈信息在部门信息公开网中进行了公开,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了有效信息参考。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积极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对我局牵头主办的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件政协委员提案按时办理,积极主动回应,严格把关回复内容,提高回复质量。除以书面形式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外,还在网站及时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认真做好“般阳民生”工作平台的政策咨询及投诉受理回复工作,共回复民生问题78件。电话回访43件。其中涉及不动产登记的咨询投诉67件,国土资源违法举报3件。其他政策咨询8件。

(四)搭建多元公开平台。

一是结合“4•22”地球日、“5•12”防灾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日等开展广泛宣传,发放国土知识宣传彩页、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实用手册、国土资源100问、6.25宣传手册等材料1200余份,增强群众知法、懂法意识,促进各项政策和法规进一步落到实处。

二是建设淄川国土资源普法教育基地。建设土地日宣传长廊、国土普法宣传大屏、土地管理法模块、矿产资源法模块、测绘法模块、地质灾害防治模块、不动产登记模块、科技应用模块、国土书刊专柜、矿产资源标本展示专柜等,配备电教室、法制宣传教育讲解员和法制宣传教育专门教材,定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充分利用微信“淄川国土”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多渠道及时公开部门相关信息,编辑、推送普法举措及重点工作34篇。

四是举办“地科杯”国土征文比赛。面向社会征集稿件7370篇,我局被省国土资源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等联合表彰为第七届地科杯“珍惜资源 爱我国土”征文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五是组织举办第二届国土知识村居行---土地管控图进村居活动。以淄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为基础做成村级的分幅图,为村居合法用地提供参考,收到良好的效果。

六是试点在双杨镇充实国土资源普法联络员、协管员。实现了国土资源政策普法宣传员、信访矛盾纠纷调解员、用地信息传导及违法用地监管员“三员合一”,采取让所长作为群主、建微信群的普法举措,定期推送最新国土政策,相关案例。精心打造多元化、多功能、多载体、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阵地。

七是积极参与“不动产登记志愿者送服务”活动。深入镇办、社区、企业、重点项目,了解用地、不动产登记等需求,由各国土所负责联系镇办、社区、企业、重点项目,组织各科室人员组成志愿者队伍赴一线送服务活动。


八是参与淄川电台“阳光问政•局长在线”栏目。我局主要负责人带领有关科室负责人走进直播间回答了市民通过热线电话和微信公众平台咨询的问题。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认真受理公开申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受理依申请公开,积极做好告知工作,强化督促落实。指定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督促、审核、告知等工作,确保依申请信息及时、准确答复,努力避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产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今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全部按时规范答复。规范国土资源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流程,建立网络舆情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和谐稳定发展。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专门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同时,着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2018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问题。

七、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少数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因此,需要进一步组织大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真正领悟到文件精神。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或时间上有所滞后,从而减弱了公开的实际作用。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

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三是加强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积极发挥网站在资源整合、服务公众方面的作用,扩大网站宣传力和影响力。

四是创新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我局始终坚持 注重实效、便民利民 的原则,狠抓业务办理时限,拓展手机短信提醒、微信公众号,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现场领证“一站式服务”。同时,通过电视台、电台及主流报刊发布不动产统一登记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及重大决策等信息,多渠道拓展公开内容,帮助群众更加便捷、高效地获取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权威信息。


201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区自然资源局)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7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 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7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2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140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140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0

十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

0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2019年1月16日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淄川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国土资源宣传力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条例》施行以来,为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公开信息的收集提供、信息公开形式的选择等工作。2017年,我局充分发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作用,部署公开任务,落实公开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通知》,协调和监督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展开。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制度。1、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2、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分管领导进行涉密把关和签发。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11条。11月9日前,我局在门户网站及区政府网站对政府信息进行同步更新,根据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11月9日我局门户网站正式关停,信息发布集中至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内。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淄博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围绕加强政府部门自身建设开展信息公开,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行政职权、财务预算和决算、土地供应出让、矿产转让、建设用地审批、采矿权审批、行政收费等核心业务,全部按时主动在网站公开。强化公众参与,突出政民互动,建立网络信访回复机制,安排专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收集汇总,限时办理,确保群众诉求能够及时得到回复。2017年,我局共受理网络咨询投诉187条、按时答复187条,在区政府网站受理各类咨询投诉170条,回复170条,回复率为100%。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下大力气抓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认真受理公开申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受理依申请公开,做到了不推诿、不敷衍。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后,立即做好登记,对申请的内容认真进行分析、梳理,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查找有关资料,努力满足申请人的合理要求。二是积极做好告知工作,出具格式统一的告知函,通过邮寄等方式,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对经查阅本机关未制发或未存留该信息的,及时告知;对该信息不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及时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三是强化督促落实。指定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督促、审核、告知等工作,确保依申请信息及时、准确答复,努力避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产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2017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9件。我局依法依规全部办结,按时办结7件,经论证延期办结2件,在办结的依申请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件,同意公开及部分公开信息6件,涉及个人信息不同意公开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撤销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专门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同时,着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2017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问题。

  七、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少数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因此,需要进一步组织大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真正领悟到文件精神。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或时间上有所滞后,从而减弱了公开的实际作用。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18年1月22日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淄川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国土资源宣传力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实际及时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于学军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材料进行审核、监督,同时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并及时上网公开。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制度。1、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2、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分管领导进行涉密把关和签发。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4、不断强化我局网站建设,定期更新图片及文字内容,对更新内容登记造册进行管理,设置了“6.25”土地日网页浮动专栏,向全社会提供方便快捷、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益性国土资源信息服务。我局网站连续三届被区委宣传部、区互联网管理办公室表彰为淄川区“优秀网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70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
  依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我局已将本单位牵头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在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淄川分局网站(http://zc.zbgtj.gov.cn/)进行了公开。内容汇总如下:
  (一)重点领域名称:土地供应和征收信息公开。
  (二)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在首页>>市场动态>>土地供应和出让>>供应计划、招拍挂公示公告、土地出让结果公示公告中公开。
  (三)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等信息在首页>>市场动态>>土地供应和出让>>供应计划、土地出让结果公示公告中公开。
  (四)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在首页>>政务公开>>专项工作>>征地信息专栏中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数0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行政诉讼。
  七、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少数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因此,需要进一步组织大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真正领悟到文件精神。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或时间上有所滞后,从而减弱了公开的实际作用。
  三是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提高。主要体现在互动栏目的功能界面不够人性化,部分咨询回复不够具体和及时,不能真正达到互动的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做好信息公开及各类应用平台的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升网站建设和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政府网站对公众服务的能力。
  三是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淄川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国土资源宣传力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实际及时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于学军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材料进行审核、监督,同时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并及时上网公开。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制度。1、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2、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分管领导进行涉密把关和签发。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4、不断强化我局网站建设,定期更新图片及文字内容,对更新内容登记造册进行管理,设置了“6.25”土地日网页浮动专栏,向全社会提供方便快捷、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益性国土资源信息服务。我局网站连续三届被区委宣传部、区互联网管理办公室表彰为淄川区“优秀网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45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

  依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川政办发【2015】90号)文件规定,我局已将本单位牵头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在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淄川分局网站(http://zc.zbgtj.gov.cn/)进行了公开。内容汇总如下:

  (一)重点领域名称:土地供应和征收信息公开。

  (二)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在首页>>市场动态>>土地供应和出让>>供应计划、招拍挂公示公告、土地出让结果公示公告中公开。

  (三)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等信息在首页>>市场动态>>土地供应和出让>>供应计划、土地出让结果公示公告中公开。

  (四)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在首页>>市场动态>>征地信息中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数2条,都已经按时办结。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

  七、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少数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因此,需要进一步组织大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真正领悟到文件精神。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或时间上有所滞后,从而减弱了公开的实际作用。

  三是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提高。主要体现在互动栏目的功能界面不够人性化,部分咨询回复不够具体和及时,不能真正达到互动的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做好信息公开及各类应用平台的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升网站建设和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政府网站对公众服务的能力。

  三是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2016年1月28日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淄川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至2014年止。

一、概 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国土资源宣传力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实际及时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于学军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材料进行审核、监督,同时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并及时上网公开。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制度。1、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2、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分管领导进行涉密把关和签发。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4、不断强化我局网站建设,定期更新图片及文字内容,对更新内容登记造册进行管理,设置了“6.25”土地日网页浮动专栏,向全社会提供方便快捷、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益性国土资源信息服务。我局网站被区委宣传部、区互联网管理办公室表彰为淄川区“文明网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54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少数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因此,需要进一步组织大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真正领悟到文件精神。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或时间上有所滞后,从而减弱了公开的实际作用。

三是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提高。主要体现在互动栏目的功能界面不够人性化,部分咨询回复不够具体和及时,不能真正达到互动的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是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2015年1月22日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淄川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201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加大国土资源宣传力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大力推行阳光政务,更好地服务社会。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审核、监督,及时上网公开,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制度。1、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活动,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2、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分管领导进行涉密把关和签发。建立完善网站管理机制,成立网站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网站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要求定期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坚持“一事一审”,做到信息发布“先审查,后公开”,分类清晰,体系完善、全面系统。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严格的保密审查程序从源头上保障了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提升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4、不断强化我局网站建设。对网站内容进行定期更新并登记造册,设置了“6.25”土地日专栏、“四德工程”专栏、党务公开专栏、创建节约集约模范县专栏、“倡廉洁、树新风”等专栏,向社会提供方便快捷、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益性国土资源信息服务。在介绍和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树立和提升分局形象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我局网站被区委宣传部评为2012-2013年度“淄川优秀网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9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109条,内容主要包括:新闻、公告、年度工作、统计数据、调研等;业务类信息47条,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流程、土地招拍挂公告和结果、协议出让公告、挂牌出让公告等;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内容包括:土地利用、矿产资源方面的总体规划及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少数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因此,需要进一步组织大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真正领悟文件精神实质。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或时间上有所滞后,从而减弱了公开的实际作用。

  三是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提高。主要体现在互动栏目的功能界面不够人性化,部分咨询回复不够具体和及时,不能真正达到互动的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我局人员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是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以方便公众查询。

                       
  

                                      2014年2月7日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淄川分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159

其中:1、机构职能类

 

 

2、政策法规类

 

 

3、规划计划类

 

3

4、业务工作类

 

47

5、统计数据类

 

 

6、其他类

 

109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3.当面申请数

 

三、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数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不予公开数

 

4.其他情况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八、本单位是否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有专栏

九、设置政府信息阅点数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

2

2.兼职人员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1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150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淄川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国土资源宣传力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实际及时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于学军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材料进行审核、监督,同时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并及时上网公开。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制度。1、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2、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分管领导进行涉密把关和签发。建立完善网站管理机制,成立网站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网站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要求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定期更新。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4、不断强化我局网站建设。对网站内容进行定期更新并登记造册,设置了“6.25”土地日专栏、“四德工程”专栏、党务公开专栏、创建节约集约模范县专栏、“倡廉洁、树新风”等专栏,向社会提供方便快捷、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益性国土资源信息服务。在介绍和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树立和提升分局形象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我局网站先后被评为淄博市“文明网站”和淄川区“文明网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0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148条,内容主要包括:新闻、公告、年度工作、统计数据、调研等;业务类信息15条,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流程、土地招拍挂公告和结果、协议出让公告、挂牌出让公告等;政策法规类的信息7条,内容包括:土地、矿产、测绘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等。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少数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因此,需要进一步组织大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真正领悟到文件精神。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或时间上有所滞后,从而减弱了公开的实际作用。

三是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提高。主要体现在互动栏目的功能界面不够人性化,部分咨询回复不够具体和及时,不能真正达到互动的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是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2013年1月22日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淄川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国土资源宣传力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实际及时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于学军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材料进行审核、监督,同时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并及时上网公开。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制度。1、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2、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分管领导进行涉密把关和签发。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4、不断强化我局网站建设,定期更新图片及文字内容,对更新内容登记造册进行管理,设置了“6.25”土地日网页浮动专栏,向全社会提供方便快捷、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益性国土资源信息服务。我局网站被区委宣传部、区互联网管理办公室表彰为淄川区“文明网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48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111条,内容主要包括:新闻、公告、年度工作、统计数据、调研等;业务类信息26条,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流程、土地招拍挂公告和结果、协议出让公告、挂牌出让公告等;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1条,内容包括:土地、矿产、测绘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等。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少数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因此,需要进一步组织大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真正领悟到文件精神。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或时间上有所滞后,从而减弱了公开的实际作用。

三是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提高。主要体现在互动栏目的功能界面不够人性化,部分咨询回复不够具体和及时,不能真正达到互动的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是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淄川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国土资源宣传力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实际及时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于学军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材料进行审核、监督,同时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并及时上网公开。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制度。1、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2、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分管领导进行涉密把关和签发。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8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61条,内容主要包括:新闻、公告、年度工作、统计数据、调研等;业务类信息10条,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流程、土地招拍挂公告和结果、协议出让公告、挂牌出让公告等;政策法规类的信息7条,内容包括:土地、矿产、测绘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等。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少数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因此,需要进一步组织大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真正领悟到文件精神。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或时间上有所滞后,从而减弱了公开的实际作用。

三是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提高。主要体现在互动栏目的功能界面不够人性化,部分咨询回复不够具体和及时,不能真正达到互动的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是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三日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淄川分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国土资源宣传力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实际及时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于学军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材料进行审核、监督,同时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并及时上网公开。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制度。1、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2、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分管领导进行涉密把关和签发。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36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177条,内容主要包括:新闻、公告、年度工作、统计数据、调研等;业务类信息38条,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流程、土地招拍挂公告和结果、协议出让公告、挂牌出让公告等;政策法规类的信息21条,内容包括:土地、矿产、测绘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等。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少数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因此,需要进一步组织大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真正领悟到文件精神。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或时间上有所滞后,从而减弱了公开的实际作用。
  三是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提高。主要体现在互动栏目的功能界面不够人性化,部分咨询回复不够具体和及时,不能真正达到互动的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是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淄川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加大了国土资源宣传力度,增进了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了社会。
  一是高度重视。局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要求信息中心负责全局性、跨部门栏目的信息维护,机关各部门负责落实具体任务,并配合局领导专门负责相关政策意见的答复工作。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公开实效,逐步扩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范围。开辟了国土动态专栏,随时更新国土系统最新政策、最新动态,一年来共出国土动态7期;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指定1名专职信息公开人员,开展本局信息宣传工作。在区级以上媒体共发表信息150余条,扩大了社会各界对国土政策和动态的了解。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措施。明确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2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110条,内容主要包括:新闻、公告、年度工作、统计数据等;业务类信息51条,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流程、土地招拍挂公告和结果、协议出让公告、挂牌出让公告等;政策法规类的信息4条,内容包括:土地、矿产、测绘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等。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是群众既可以从我局网站查阅有关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在网上在线咨询,我局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四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8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214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11522元,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8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少数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因此,需要进一步组织大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正真领悟到文件精神。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或时间上有所滞后,从而减弱了公开的实际作用。
  三是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提高。主要体现在互动栏目的功能界面不够人性化,部分咨询回复不够具体和及时,不能真正达到互动的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是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