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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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0000/2022-523365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4-14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
淄川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淄川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淄川区统计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区于2018年12月14日全面启动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区“三调”全面采用0.2米分辨率的航空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通过逐一进行实地调查、外业举证、属性标注等工作,全区共划分为105048个地类图斑,外业举证照片637564张,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全区耕地17225.97公顷(258389.55亩)。其中,水浇地2234.92公顷(33523.80亩),占12.97%;旱地14991.05公顷(224865.75亩),占87.03%。按耕地坡度等级划分,全区耕地中,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74050.65亩,占28.6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66756.75亩,占25.8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93388.50亩,占36.1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1063.15亩,占8.16%;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130.50亩,占1.20%。
二、园地
全区园地7627.66公顷(114414.90亩)。其中,果园5079.02公顷(76185.30亩),占66.59%;茶园0.07公顷(1.05亩),占0.00092%;其他园地2548.57公顷(38228.55亩),占33.41%。
三、林地
全区林地38005.35公顷(570080.25亩)。其中,乔木林地18267.57公顷(274013.55亩),占48.07%;灌木林地3759.31公顷(56389.65亩),占9.89%;其他林地15978.47公顷(239677.05亩),占42.04%。
四、草地
全区草地4975.38公顷(74630.70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
全区湿地12.94公顷(194.10亩),全部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9911.35公顷(298670.25亩)。其中,城区用地2869.89公顷(43048.35亩),占14.41%;建制镇用地3205.63公顷(48084.45亩),占16.1%;村庄用地10563.34公顷(158450.10亩),占53.06%;采矿用地3039.11公顷(45586.65亩),占15.2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33.38公顷(3500.70亩),占1.17%。
七、交通运输用地
全区交通运输用地1876.29公顷(28144.35亩)。其中,铁路用地105.79公顷(1586.85亩),占5.64%;公路用地1103.95公顷(16559.25亩),占58.84%;管道运输用地0.32公顷(4.8亩),占0.01%,农村道路666.23公顷( 9993.45亩),占35.51 %。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25.27公顷(25879.05亩)。其中,河流水面496.00公顷(7440.00亩),占28.75%;水库水面750.02公顷(11250.30亩),占43.47%;坑塘水面234.70公顷(3520.50亩),占13.61%;沟渠215.06公顷(3225.90亩),占12.47%;水工建筑用地29.49公顷(442.35亩),占1.7%。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自然资源管理利用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进国土资源高质量利用。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不断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充分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