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淄川区转移公告【2024】0011号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0000/2024-543865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16 发布机构: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淄川区转移公告【2024】0011号

发布日期: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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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家兴罗艾玲购买位于淄川区城南镇樊家村北首1号楼东3单元2层西户不动产一处,房产证号为淄博市房权证淄川区字第04-002759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为淄国用(2002)字第C067-024号。

许丽赵长文2009年购买上述房产并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房产证号为04-1017054号。

经查该处房产在办理交易过程中许丽赵长文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现该处房产的所有者许丽赵长文向我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希与其房产权利相关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淄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我单位将依法为许丽赵长文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淄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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