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淄川区历史遗留问题公告【2024】0010号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0000/2024-543899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18 发布机构: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淄川区历史遗留问题公告【2024】0010号

发布日期: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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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松龄东路南生活区6号楼东1单元2层西户房屋产权系个人参加淄川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房改,直接办理在个人名下,该楼于2005年办理了土地首次登记,证号为淄国用(2005)第C01774号,权利人为淄博市淄川区房地产管理局。由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街道办事处出具说明,该房屋与土地来源事实清楚,土地使用权淄川区房地产管理局与淄川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实质并未发生转移。

希与其不动产权利相关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淄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我单位将依法为高华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淄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