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多次转移公告【2024】04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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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0000/2024-546937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8-05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
马天将梁玉香购买位于淄川区罗村镇洪五橡胶厂对过1号楼1单元5层西户不动产一处,证号04-0022250。
土地使用权人为淄川区罗村城市信用合作社,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淄国用(96)字第C00145号。
孙敬光陈风2012年购买上述房产,证号04-1040239。
经查该处不动产在办理交易过程中,马天将梁玉香、孙敬光陈风均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现该处不动产的所有者孙敬光陈风向我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希与其不动产权利相关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淄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我单位将依法为孙敬光陈风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