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多次转移公告【2025】01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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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0000/2025-552699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6-24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
胡立林孙锦华购买位于淄川区淄城路120号不动产一处,证号川私字第18330号。1999年换证,证号04-0001488号。
土地使用权人为淄川区服务业发展服务中心,不动产证号为鲁(2021)淄博淄川区不动产权第00210098号。
郭娜李春华2007年购买上述房产,证号04-1005358。
李德洋2020继承李春华其遗产部分,公证书为(2020)鲁淄博淄川证民字第545号。
经查该处不动产在办理交易过程中,胡立林孙锦华、郭娜李春华均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现该处不动产的所有者郭娜李德洋向我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希与其不动产权利相关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淄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我单位将依法为郭娜李德洋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