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历史遗留问题公告【2025】02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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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0000/2025-553085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7-18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
肖杰王秋灵购买位于淄川区长廷街140号楼东1单元4层东户不动产一处,现有材料包括购房合同(补签),由于历史原因未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现申请办理登记。
土地使用权人为淄川区般阳路街道开河社区居民委员会,国有土地使用证为淄国用(2002)字第C00441号。
经查该处不动产在办理交易过程中,肖杰王秋灵未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现该处不动产的所有者肖杰王秋灵向我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希与其不动产权利相关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淄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我单位将依法为肖杰王秋灵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淄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