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娜、司纪铕,因保管不善,将04-1057488、淄国用(2014)第C0178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声明该证书(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娜、司纪铕
2026年1月28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