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公示公告 法院裁定公告淄川区【2026】第01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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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0000/2026-558685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6-12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
依据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鲁0302执1683号和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鲁0302执1683号,将位于淄川区昆仑镇昆仑路187号3单元6层东户04-1059900,土地证号:淄国用(2013)第C02361号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过户至王维田、孙翠美名下,申请人无法提供上述房产证及土地母证。
特此公告
淄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