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一季度落实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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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0000/2023-534466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4-06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
重点工作项目 | 项目内容及目标要求 | 执行措施、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责任分工 | 监督方式 |
积极稳妥推进持 证石灰石矿山企业国有化改革,实现矿业秩序规范有序、矿产资源价值最大化。 |
由专班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持证石灰石矿山企业国有化改制方案。 | 坚持“依法依规、国有控股、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原则,推动矿山企业国有化改革,制定石灰石矿山国有化改革方案;按照方案推进落实。按照审批管辖权组建国有控股公司;严格规范矿产资源管控,不断提升持证矿山的管理水平,强化对涉矿项目和涉石企业的监管,保持高压态势,打击私采滥挖行为,及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委托有资质的矿产资源勘查评估第三方机构对7家矿山企业进行资源储量核实、评估,尽快形成储量评估报告。 |
进一步优化涉矿产资源项目产生石料扎口管理,形成健全完善的监管长效和共同责任机制,全面遏制非法盗采滥挖行为,维护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良好秩序。 | 区自然资源局 | 5181463 |
开展“无废城市”创建,推进4处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强化对31家土壤污染企业监管。严格落实林长制,新增绿化造林6000亩,完成关闭矿山生态修复2600亩。 | “无废城市”创建:严格按照“十四五”期间规范化管理各项要求,督促区产废企业完成2022年年度申报登记及2023年管理计划报送工作。根据南韩赤泥矿坑积水情况,开展赤泥清理整治工作。根据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开展、调度无废城市各项工作。 落实林长制:制定方案,分解落实任务。对关闭矿山外业调查,完成设计等基础工作。 |
无废城市: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无废城市各项工作开展。严格细化“无废城市”建设各项考核内容,以指标项目提升为抓手,发挥牵头作用,加大统筹调度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推进。二是严格落实《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整治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十四五”期间规范化管理各项要求,逐年开展固危废转向排查行动。 落实林长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技术标准和时间节点;加强进度督导和技术指导。按时完成市级下达生态修复任务。组织召开全区科学绿化三年行动动员大会,对造林绿化任务进行分解下达,制定完成造林技术标准。第一季度完成上级下达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现场调查,并与属地政府对接,由属地政府明确生态修复方式(生态重建、自然恢复或转型利用)。 |
督促有关镇组织施工单位招标。 | 区自然资源局 | 5181463 |
持续抓好“百千万”绿化管护工程,推进“一村万树”成风景,串起全域好风光。 | 督促指导各镇办、村居制定实施方案(计划)。 | 指导各镇办、村居制定实施方案(计划);加强现场督导指导。 指导镇办制定绿化方案(计划),适时开展村庄绿化工作。 |
按方案(计划)组织施工,加强抚育管护 | 区自然资源局 | 51814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