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二季度落实情况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0000/2023-536232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05 发布机构: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二季度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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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任务

任务内容及目标要求

执行措施、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责任单位

监督方式

积极稳妥推进持证石灰石矿山企业国有化改革,实现矿业秩序规范有序、矿产资源价值最大化。

参与政府制定持证石灰石矿山企业国有化改制方案,基本完成石灰石矿山国有化改革工作。

坚持“依法依规、国有控股、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原则,推动矿山企业国有化改革,制定石灰石矿山国有化改革方案;按照方案推进落实。按照审批管辖权组建国有控股公司;严格规范矿产资源管控,不断提升持证矿山的管理水平,强化对涉矿项目和涉石企业的监管,保持高压态势,打击私采滥挖行为,及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石灰石矿山企业国有化改制方案参与拟定已基本完成。

待汇报区委常委会及市政府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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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无废城市”创建,推进4处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强化对31家土壤污染企业监管。严格落实林长制,新增绿化造林6000亩,完成关闭矿山生态修复2600亩。


落实林长制:督促指导相关镇核实任务地片,组织施工队伍招标。完成生态修复1000亩。


落实林长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技术标准和时间节点;加强进度督导和技术指导。按时完成市级下达生态修复任务。
根据上级下达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现场调查并与属地政府对接,由属地政府明确通过自然恢复、生态重建、转型利用等模式完成生态修复任务。目前,已完成3处,其中生态重建1处、转型利用2处。6000亩造林太河、寨里、岭子已完成施工单位招标需求公示,正按照程序开展招标工作。

督促指导有关镇积极做好雨季造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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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抓好“百千万”绿化管护工程,推进“一村万树”成风景,串起全域好风光。

按照方案(计划)组织施工,重点是苗木补植。

指导各镇办、村居制定实施方案(计划);加强现场督导指导。
指导各有关村根据实际积极开展绿化补植完善。洪山镇贾石村,龙泉镇韩圣村、矾场村,太河镇双井村、罗村镇道口村,双杨镇牟村、月庄,寨里镇东苑社区等村居绿化工作成效显著。同时组织4个村参加市级森林村创建工作。

做好苗木抚育管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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