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二季度落实情况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0000/2024-546122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08 发布机构: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二季度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4-07-08
  • 字号:
  • |
  • 打印
序号 重点工作项目 项目内容及目标要求 执行措施、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责任单位 监督方式
21 抓好总投资1200亿元、年度投资200亿元的220个区级重点项目建设,开展项目建设五大比拼活动,年内盘活利用闲置土地、低效用地3000亩以上,力争实施类项目全部完备手续,实现项目全年开工率、投资完成率均达到100% 1.全力抓好总投资120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00亿元的220个区级重点项目220个重点项目,强化领导挂包和专班推进,建立健全要素跟着优质项目走等保障机制,二季度投资完成率达到40%以上,项目开工率达到70%以上。
2.
努力督促指导各镇办完成盘活低效闲置用地盘活1000亩。
1.区政府多次召开盘活闲置低效土地调度会,统一思想,要求各镇办加大力度,盘活存量;
2.我局加强与各镇办加强沟通协调,督促并指导镇办对辖区内闲置低效用地的盘活利用;
3.与政府秘书科、区委政研室共同对盘活利用情况进行总结,向区主要领导汇报。6月底,经调度各镇办汇总上报,已盘活利用闲置低效用地3524亩。
1.下半年将主要调度国家监管平台列入闲置的30宗土地,争取盘活或收回土地使用权550亩;
2.继续督促各镇办盘活利用低效土地,在其中选取典型地块形成经验上报省市主管部门;
3.在面上进行评先树优,对个别盘活面积大、具有推广经验的镇办给予通报。
区发改局
区自然资源局
5181463
64 加快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尽快通过国家项目评审,稳妥推进土地流转和林木收储,统筹谋划造林和支撑体系建设。 根据国家林草局最新下发的《关于规范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进一步高质量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的通知》精神,修改完善储备林项目建设方案。 修改完善方案,组织了建设方案区级专家评审。 根据新的国家储备林管理办法制定实施情况,及时推进我区项目建设方案省市业务部门审核。 区自然资源局 5181463
68 加快推进废弃矿坑生态修复和综合利用,年内完成6处关闭矿山生态修复任务。 根据属地政府明确的修复计划,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建则建等原则,开展6处关闭矿山生态修复任务。 截止目前,已完成1处,剩余5处正在立项、编制设计方案。 根据2024年关闭矿山生态修复计划,督导各镇政府加快推进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确保2024年底圆满完成6处关闭矿山生态修复任务。 区自然资源局 5181463
69 推进科学绿化三年行动,完成荒山造林5000亩,争创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实践基地称号。 1.加强与财政部门和相关任务单位沟通,组织相关单位尽早对施工单位进行招标。
2.
汇总完善申报国家级两山基地称号相关材料。
各单位均进入施工单位招标程序,其中岭子、龙泉已完成招标。 督促相关单位及早做好雨季造林准备工作,条件适宜,适时开展造林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5181463
83 守好粮食安全底线,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新建、优化提升高标准农田1.5万亩。 1.完成总工程量的20%。(区农业农村牵头)
2.
强化季度卫片执法、乱占耕地建房等图斑整改。当季度图斑整改完成率达到95%以上。
3.
加强巡查夜查,违法案件及时查处,威慑震慑违法占地行为。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90%以上。
4.
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3.8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1.47万亩。
5.
落实田长培训工作,确保田长制有名、有实、有效,营造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社会氛围。
1.森林督查图斑共154个,已整改完成153个,完成整改进度99.35%;2024年土地卫片违法图斑14个,其中13个拟通过拆除复耕整改,1个拟通过补办用地手续进行整改;省委巡视反馈图斑212个,已整改完成50个,完成整改进度23.58%,另外有23个有证矿山以及37个非粮化图斑已报市级销号,市级尚未反馈。
2.2024年上半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0宗,罚没金额180.85405万元。
3.根据2023年度变更调查最新数据,我区耕地实际保有量为24.0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1.80万亩,均不少于目标任务。
4.持续推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
1.加大整改督查力度,全力推进图斑整改。持续推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有序推进耕地不合理流出整改,确保全区耕地面积只增不减,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非耕地”面积只减不增。
2.持续推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有序推进耕地不合理流出整改,确保全区耕地面积只增不减,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非耕地”面积只减不增。
区自然资源局
区农业农村局
5181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