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一季度落实情况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0000/2026-557607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4-16 发布机构: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一季度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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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任务名称 一季度季度目标任务 目标是否完成 工作开展情况 存在问题 下一步打算 责任单位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70 推进昆仑、太河等镇办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存量资源,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根据上级部门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太河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未完成 经省厅汇报、区直部门联审后,太河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目前正精简项目,使其更符合国家、省相关要求。涉及太河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村庄规划已编制完成,目前正在征求区直部门意见 太河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部分项目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公益林、自然保护地及森林公园的调整及审批,需要这部分工作前置。 精简项目,完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对接各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完成调整内容的报批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 杨彬:5281163
73 严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巩固提升四个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举一反三加强闲置院落(空间)、工业固废及建筑(生活)垃圾、粉性物料、规下工业企业环保的风险防控。 中央环保督察方面:完成2件反馈问题整改。
四个专项整治行动方面:工业固废,逐点完成风险评估与一点一策治理方案编制。建筑(生活)垃圾,实现常态化管控。粉性物料,实现常态化管控。规下工业企业,对重点管理和前期核查存在问题的规下工业企业完成巡查30%
根据工作要求,按照每半月进行一次巡查,主要我局对持证矿山的粉性物料进行专项检查,一季度专项检查共5次,督促企业对粉性物料进行苫盖。   持续对矿山的扬尘治理、粉性物料堆放、苫盖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后,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发改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住建局
区应急管理局
翟申林13976418603
80 全力争取总投资12.1亿元的国家储备林项目。 加强与建设方案编制团队对接沟通,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完成建设方案申报稿 积极加强与编制团队及博山区对接沟通,督促编制团队到博山完成实地调研。 项目申报主体发生改变,对应的建设主体、贷款主体等均需对应变化,需要成立新的国有平台公司,目前淄川区国控集团与博山区相关机构正对接沟通成立新公司进展缓慢。 督促国控集团尽快完成新主体公司的组建。待主体确定完善方案。 区自然资源局 张波16653360385
82 用好中央和省财政支持资金,实施山东黄河重点生态区(淄博)示范工程、范阳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让废弃矿山焕发新的生机。 1.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与项目管理单位合同签订工作。
2.
完成一标段相关镇政府与施工、监理合同签订工作。
3.
完成组织一标段进场施工工作。
4.
完成二标段设计方案评审工作。
5.
指导昆仑镇政府按计划组织实施范阳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重点工程项目。
部分完成 区自然资源局完成与项目管理、一标段施工、监理合同签订;完成一标段相关镇政府与施工、监理合同签订工作;组织一标段进场施工;赴省厅修改完善中央资金示范工程总体方案;与岭子镇、寨里镇、罗村镇对接中央资金示范工程设计方案。 1.因省厅多次组织修改完善示范工程项目总体方案,导致剩余设计方案尚未评审;
2..
淄川区范阳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重点工程项目因石料未外运、项目区内疑似固废尚未清运、项目区内构建(筑)物尚未拆除,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
1.督促设计单位尽快完善剩余方案,加快推进剩余设计方案评审工作;
2.
督促昆仑镇政府协调地企矛盾,加快推进淄川区范阳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重点工程项目;
3.
积极与上级沟通,加快淄川区范阳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重点工程项目石料外运,确保项目正常推进。
区自然资源局 杨彬:5281163
83 扎实开展借建设项目之机非法开采销售砂石资源问题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私开滥挖违法行为。 全面排查自然资源领域借工程建设项目之机非法开采销售砂石资源问题,逐一梳理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台账。 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项目49个,15个项目存在问题需整改,建立工程建设项目问题台账,已完成整改项目7个,剩余项目正进行整改。 项目剩余堆存石料清运缓慢,存在舆情隐患,部分项目长期未实施。 与相关部门对接制定清运计划,加强日常巡查,严格监管堆存砂石,防止违规处置,明确长期未实施项目是否超出工期,加快推进问题项目整改情况。 区自然资源局 蒲俊材
1856070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