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实施泉龙北路东延工程“的建议答复
淄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2021〕140号
建议人: 贾杰、仇东、陈军、刘君、程辉、李金芳、李国、董士冰、于斌、于永庆等人大代表
主办单位: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2021-09-26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泉龙北路东延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该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是该道路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征收手续要求。

三是该项目需落实项目主体、规划等手续,便于办理立项规划及征地等相关手续。

四是该项目需征收相关村居土地,需所属的镇办街道协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1926

 

 

联系单位:淄川区自然资源局1+N审批办公室,联系人:王岩联系电话:2921109

 

关于“加快实施泉龙北路东延工程”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