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立军、刘廷钊、郭英杰、马用强、陈鑫鑫、王鲁淄、王淑玲、彭颖颖、孙艳、宋元俊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实施罗村镇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建议国土部门协助办理管网建设所需的土地征迁手续”,污水管网地下建设无需办理用地手续,地上施工配套设施占地需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如办理土地征收,需项目单位完成方案设计、确定用地范围后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区自然资源局将提供用地方面政策指导,积极对上争取。
下一步,区自然资源局将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积极做好罗村镇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土地要素保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博市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6日
( 联系人:王永发 电话:0533-5168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