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罗村镇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建议的答复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4
建议人: 许立军、刘廷钊、郭英杰、马用强、陈鑫鑫、王鲁淄、王淑玲、彭颖颖、孙艳、宋元俊代表
主办单位: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2023-05-16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许立军、刘廷钊、郭英杰、马用强、陈鑫鑫、王鲁淄、王淑玲、彭颖颖、孙艳、宋元俊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实施罗村镇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建议国土部门协助办理管网建设所需的土地征迁手续”,污水管网地下建设无需办理用地手续,地上施工配套设施占地需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如办理土地征收,需项目单位完成方案设计、确定用地范围后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区自然资源局将提供用地方面政策指导,积极对上争取。

下一步,区自然资源局将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积极做好罗村镇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土地要素保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博市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6日

 

( 联系人:王永发  电话:0533-5168556)

罗村镇作为打造全区特色产业强镇的主阵地,规划建设有新材料园区、建陶产业园区和光电园区三个专业园区,对全区和全镇的经济发展起到极大的拉动作用,现三个园区的污水管网配套设施不完善,园区的发展受到极大限制,园区内光电项目,荣创催化剂项目及建陶企业的发展受限严重,导致园区规范发展和企业扩大生产受到严重影响。 工程建设完成后,新材料、光电、建陶三园区污水经管网收集排入罗村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排放,管线建成后同时可解决锦川河沿线和新材料园区及沿线等21个村庄的生活排污需求,为罗村污水厂的运行提供水源,也有利于改善园区周边生态环境,提高周边群众的幸福感,具有巨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对于提高群众满意度和提振园区企业竞争力的工作目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