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山东能源(淄博)钙基新材料产业园资源保障“建议的答复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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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张全
主办单位: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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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全代表

您提出的加大山东能源(淄博)钙基新材料产业园资源保障”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尽快启动东华矿山的开发与利用,并将柳泉石矿产能核增至800万吨/年

一、“启动东华矿山的开发与利用”问题。根据市政府领导2015年签批的《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政府领导第X572号批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山东东华水泥有限公司保留自备矿山采矿许可证不开采。另外,山东东华水泥有限公司自备矿山因林地和高压线路压覆等原由,不具备继续开采的条件,且现在其范围内存在耕地1175.5亩、林保林876.95亩、公益林74.33亩,无法直接布置采场。

二、“柳泉石矿产能核增至800万吨/年问题。生产能力不属于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我局只对开采总量进行监管。目前全市开采总量已为满负荷状态(现行《淄博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编制时柳泉石矿未投产,未预留制碱用灰岩指标,现用水泥用灰岩指标),全市水泥用灰岩总量900万吨/年,现淄川区内的淄博山水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用石灰岩矿400万吨/年、山东宝山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用灰岩矿300万吨/年、淄博柳泉石灰石矿200万吨/年,3处矿山水泥用灰岩矿产能已达总量。

、建议

(一)进行耕地的“占补平衡”和林地的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在完善相关手续后向市政府作出请示,征求同意后启动矿山的开发等工作。

(二)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下一轮《淄博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时进行“环境承载力”等方面专业论证后对指标进行调整,重新确定指标,我局再根据市局分配到我区的指标进行调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5516 

 

加大山东能源(淄博)钙基新材料产业园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