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对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
曾宪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我区村级经济发展模式,提档升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建设现代农业强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出台《淄川区闲置低效用地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农村闲置低效用地的处置利用;
2.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政策规定,积极为农村、农民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为村集体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手续,从各个层面支持乡村振兴发展;
3.与规划办一起抓紧为各村完善报批村级国土空间规划,为下一步农村发展用地提供合法有序的规划前提。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博市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