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我区村级经济发展模式,提档升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建设现代农业强区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三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240003
建议人: 曾宪锋
主办单位: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2024-08-2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淄博市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对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

 

曾宪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我区村级经济发展模式,提档升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建设现代农业强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出台《淄川区闲置低效用地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农村闲置低效用地的处置利用;   

2.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政策规定,积极为农村、农民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为村集体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手续,从各个层面支持乡村振兴发展;

3.与规划办一起抓紧为各村完善报批村级国土空间规划,为下一步农村发展用地提供合法有序的规划前提。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博市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0日

2023年中共山东省委一号文件《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聚焦“三农”发展,释放重农强农信号,向全省人民提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目标,“推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取得新成效,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夯实基础”。周乃翔省长在今年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聚焦“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上加力提效”,“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全省人民绘就了提档升级版的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画卷。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持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和必有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