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0000/201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3-22 发布机构: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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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国土资源宣传力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健全了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严明了工作责任。制定《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分解到责任科室和单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重点、有抓手、有责任。

(二)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制度。

1、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2、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分管领导进行涉密把关和签发。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1条。信息发布集中至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以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国土地市场网等。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

(一)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我局紧紧围绕上级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狠抓国土资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一是积极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地质灾害防治等信息的公开,今年以来,公开土地供应信息30条,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条,出让公告12条,供应结果16条。公开矿业权出让信息10条。二是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今年以来,公开征地信息14条,涉及其中征收公告、征地批复、补偿安置、一书四方案等方面的内容。实现征地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公开,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三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准确发布区林业工作动态、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火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



(二)深入开展政策解读。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代区政府起草《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川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试行)》、《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依法没收违法用地上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移交和处置办法(暂行)的通知》,通过网站进行了全文公开,并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了反馈期限和电子邮箱、联系电话、联系人等意见反馈渠道,反馈信息在部门信息公开网中进行了公开,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了有效信息参考。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积极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对我局牵头主办的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件政协委员提案按时办理,积极主动回应,严格把关回复内容,提高回复质量。除以书面形式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外,还在网站及时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认真做好“般阳民生”工作平台的政策咨询及投诉受理回复工作,共回复民生问题78件。电话回访43件。其中涉及不动产登记的咨询投诉67件,国土资源违法举报3件。其他政策咨询8件。

(四)搭建多元公开平台。

一是结合“4•22”地球日、“5•12”防灾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日等开展广泛宣传,发放国土知识宣传彩页、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实用手册、国土资源100问、6.25宣传手册等材料1200余份,增强群众知法、懂法意识,促进各项政策和法规进一步落到实处。

二是建设淄川国土资源普法教育基地。建设土地日宣传长廊、国土普法宣传大屏、土地管理法模块、矿产资源法模块、测绘法模块、地质灾害防治模块、不动产登记模块、科技应用模块、国土书刊专柜、矿产资源标本展示专柜等,配备电教室、法制宣传教育讲解员和法制宣传教育专门教材,定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充分利用微信“淄川国土”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多渠道及时公开部门相关信息,编辑、推送普法举措及重点工作34篇。

四是举办“地科杯”国土征文比赛。面向社会征集稿件7370篇,我局被省国土资源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等联合表彰为第七届地科杯“珍惜资源 爱我国土”征文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五是组织举办第二届国土知识村居行---土地管控图进村居活动。以淄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为基础做成村级的分幅图,为村居合法用地提供参考,收到良好的效果。

六是试点在双杨镇充实国土资源普法联络员、协管员。实现了国土资源政策普法宣传员、信访矛盾纠纷调解员、用地信息传导及违法用地监管员“三员合一”,采取让所长作为群主、建微信群的普法举措,定期推送最新国土政策,相关案例。精心打造多元化、多功能、多载体、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阵地。

七是积极参与“不动产登记志愿者送服务”活动。深入镇办、社区、企业、重点项目,了解用地、不动产登记等需求,由各国土所负责联系镇办、社区、企业、重点项目,组织各科室人员组成志愿者队伍赴一线送服务活动。


八是参与淄川电台“阳光问政•局长在线”栏目。我局主要负责人带领有关科室负责人走进直播间回答了市民通过热线电话和微信公众平台咨询的问题。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认真受理公开申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受理依申请公开,积极做好告知工作,强化督促落实。指定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督促、审核、告知等工作,确保依申请信息及时、准确答复,努力避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产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今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全部按时规范答复。规范国土资源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流程,建立网络舆情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和谐稳定发展。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专门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同时,着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2018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问题。

七、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少数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因此,需要进一步组织大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真正领悟到文件精神。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或时间上有所滞后,从而减弱了公开的实际作用。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

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三是加强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积极发挥网站在资源整合、服务公众方面的作用,扩大网站宣传力和影响力。

四是创新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我局始终坚持 注重实效、便民利民 的原则,狠抓业务办理时限,拓展手机短信提醒、微信公众号,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现场领证“一站式服务”。同时,通过电视台、电台及主流报刊发布不动产统一登记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及重大决策等信息,多渠道拓展公开内容,帮助群众更加便捷、高效地获取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权威信息。


201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区自然资源局)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7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 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7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2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140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140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0

十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

0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