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0000/2024-542618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5 发布机构: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淄博市淄川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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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淄城东路49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463;邮箱:zcgt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区政府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平台建设,主动回应关切,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扩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规范公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区自然资源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和规范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109条。主要类别情况:公示公告910重大项目建设107自然资源领域28、建议提案17行政执法公示10、财政信息7条、重要部署执行5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依申请公开答复书由相关业务科室牵头草拟、政策法规科核稿、办公室负责做好督促上报或邮寄工作的办理流程。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件,绝大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土地征收方面,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程序予以办理进行答复。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维持结果),涉及案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办理,较好的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工作相关制度,一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保障信息发布的准确、安全、高效,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和先审后发的程序管理;二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完整性;三是按照上级要求对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四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电子化存档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持续优化整合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淄川区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内容,坚持贯彻“五公开”要求,全面发布淄川区自然资源领域的各类重大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109。同时在局机关大楼和各自然资源所等办公地点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方便公众查阅。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由局办公室负责督促各责任科室(单位)按照工作职责提供、审核政信息,最后由局办公室负责汇总上传;二是对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反馈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在每季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充分保障我局公开政信息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三是按照责任分工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并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业务培训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81.86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

0

0

0

0

0

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9

0

0

0

0

0

3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9

0

0

0

0

0

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对政策宣传不够深入为此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地质灾害、土地利用、不动产登记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高度关注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栏、赶大集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不断提升涉规划资源业务政策的知晓度,并加强主动公开、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方面,推动规划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要求,形成工作台账,落实责任科室,针对重要部署、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重大建设项目、自然资源领域等专栏着重做好相关政信息公开。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收到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10件,均按法定程序给予了圆满答复,答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