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2MB2874844D/2024-542617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5 发布机构: 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淄博市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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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0号楼4层;邮编:255100;电话:0533-5271578电子邮箱:zcqzsj5271518@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提高政府效能、提高办事效率、完善工作制度的重要措施,按照公开、公正、规范、便民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本机关工作的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8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27条,主要涉及机构设置、工作动态、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等;通过微信公众号“投资淄川”发布信息341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本机关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本机关健全完善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依托“融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准确、安全、及时。同时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严格按照保密法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4.平台建设方面

本机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优化栏目体系,增强服务功能,切实规范完善平台建设;通过“投资淄川”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政策法规、招商信息和招商动态等,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5.监督保障方面

本机关明确责任,健全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专人处理政府信息文件的分工及工作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加强培训,制定并完善《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淄川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等,组织单位人员学习政务公开新条例,增强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确保规范办理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日常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信息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主要改进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单位职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同时,加强公开内容审核力度,进一步提高人员信息化能力,提升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按照政府公开信息目录,重点推进政府的信息公开公示。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形成责任分工表,将责任具体到科室,认真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能。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健全完善中心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制定本单位工作任务台账;运用“投资淄川”微信公众号推介淄川名片、宣传投资政策及投资环境,通过及时发布每月工作动态及开展外出招商活动等,展现全区招商引资的创新举措与成果成效。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