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大常委会来淄川区检查《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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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金栋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我区就《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区领导周恒学、张立冬、冯明陪同活动。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博晨盛园小区、鑫益家园小区、祥和社区和美物业康养中心,听取社区负责人情况介绍,并与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深入交流,详细了解我区在业主权益保障、物业服务质量、公共设施维护等方面的具体做法。 执法检查组指出,相关部门要将《条例》贯彻落实与住宅小区治理提质增效、社区居民保障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好业主的合法权益。要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推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协同配合,不断提升物业管理的专业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要强化普法实效,通过多元渠道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提升居民知晓率与参与度,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推动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吕林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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