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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4-17 发布机构: 淄川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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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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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政办字〔2020〕32号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20〕39号),加快推动全区5G网络规划建设和应用发展,促进互联网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推进、资源共享、服务社会的原则,推动5G网络规划布局,加快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示范,打造5G精品城市,为全区经济社会加速崛起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实现城区重点区域5G连续覆盖,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智慧城市、智慧医疗、车联网等领域打造一批5G行业应用示范项目。

2022年5G网络实现城乡深度覆盖和重点村庄覆盖,5G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5G应用典型案例;5G网络规模、用户规模、流量规模、行业应用、产业融合发展居全市前列。

三、重点任务

(一)编制5G网络建设专项规划。在区5G网络规划建设推进工作专班指导下,淄川铁塔公司负责编制全区5G网络建设专项规划。按照整合存量、共建共享原则,有效整合现有基站资源,汇总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5G基站需求,加强与发改、规划、大数据等部门沟通,确保规划编制科学合理、节约高效。(责任单位:区工信局、淄川铁塔公司、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大数据信息服务中心、淄川联通公司、淄川移动公司、淄川电信公司、淄川广电网络)

(二)加强规划衔接和协调。将5G网络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将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基站纳入建设规划。有关部门制定专项规划时,要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电力和天面等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山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对通信基础设施预留需求的有关规定,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责任单位:淄川铁塔公司、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三)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淄川铁塔公司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加强铁塔、机房等基站配套设施以及室内分布式系统建设需求的统筹,规范5G基站建设管理,加快5G基站建设。依据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按照密集城区—一般城区—郊区—农村次序推进5G网络有序建设,加强公共服务机构、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产业集聚区、交通枢纽、重点商业圈,大专院校、医院、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5G网络部署,构建连续覆盖的5G网络,强化网络与应用的协调发展。〔责任单位:淄川铁塔公司、淄川联通公司、淄川移动公司、淄川电信公司、淄川广电网络,各镇(街道、开发区)〕

(四)推动公共资源开放。落实市政府关于统筹共享社会挂高资源与通信铁塔资源促进我市移动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属公共建筑、城市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共厕所、公交站台、景区、校园、医院等各类公共资源,以及路灯杆、监控杆、电力杆、道路指示牌、广电塔、气象塔等相关公共设施应免费向淄川铁塔公司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放,并提供建设场所和便利条件。通信基站杆塔资源应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放,推动“一杆多用”,实现资源共享。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做好住宅小区移动基站建设的协调配合工作,支持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与维护。〔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区文旅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水利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气象局、区供电中心、区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区园林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区投建中心、淄川铁塔公司、淄川联通公司、淄川移动公司、淄川电信公司、淄川广电网络,各镇(街道、开发区)〕

(五)加大电力保障。供电、铁塔、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密切配合,成立电力保障工作专班,做好5G基站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满足5G基站设施运营用电需求。建立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提高通信设施用电报装效率。全面摸查现有存量转供电基站情况,对具备改造条件的存量转供电基站分批改造为直供电基站。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转供电基站执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510号)《关于完善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906号)等文件规定的电价标准,确保电费降价改革红利传导惠及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责任单位:区供电中心、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淄川铁塔公司、淄川联通公司、淄川移动公司、淄川电信公司、淄川广电网络,各镇(街道、开发区)〕

(六)优化5G网络建设环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5G基站运行维护过程中违规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额外费用。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依法打击破坏网络基础设施、阻碍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违法行为。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通信基础设施迁移和损毁的,应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标准给予相应补偿,并及时补充替代站址,防止出现信号盲区。〔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七)加快5G应用示范。积极推动5G与相关行业的融合发展,支持在智慧工厂、智能车间、工业互联网、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物流、智慧交通、智慧电网等领域开展5G应用示范,打造行业创新应用标杆。鼓励龙头企业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加强合作,在5G应用上先行先试,共同打造5G应用样板。推动5G体验中心建设,展示基于5G的多元化应用场景及示范应用,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市民感受度,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大数据信息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供电中心、淄川联通公司、淄川移动公司、淄川电信公司、淄川广电网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5G网络规划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局,具体负责全区5G网络建设协调推进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将5G网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建立完善相应组织领导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本区域5G网络建设。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区级统筹、区域落地”的方式,区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推进5G网络建设,负责推进归口管理的公共区域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推进辖区内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配合淄川铁塔公司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5G基站选址、建设和协调工作,确保完成年度重点工作;淄川铁塔公司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作为网络建设主体,负责加大投资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按时完成5G基站设施建设任务。

(三)强化督导落实。5G基站建设实施清单制管理,落实各部门单位以及各镇(街道、开发区)责任分工。专班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督导推进机制,督促问题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进行通报。对建设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提请区政府研究解决。

(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宣传5G网络建设工作和应用示范成果,开展基站电磁辐射知识科普活动,大力宣传通信设施建设保护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0年淄川区5G网络规划建设工作清单

2.淄川区5G网络规划建设推进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附件1

2020年淄川区5G网络规划建设工作清单

序号

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

1

加快5G网络建设,实现主城区重点区域5G连续覆盖。淄川铁塔公司、淄川联通公司、淄川移动公司加大对上争取,确保全区5G网络规模和通信质量走在全市前列。

淄川铁塔公司、淄川联通公司、淄川移动公司,各镇(街道、开发区)

2

6月底前完成编制5G网络建设专项规划

区工信局、淄川铁塔公司、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大数据信息服务中心、淄川联通公司、淄川移动公司、淄川电信公司、淄川广电网络

3

将5G网络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将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基站纳入建设规划。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制定国土用地、城乡住房建设、交通设施等规划时,要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电力和天面等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

淄川铁塔公司、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4

落实《山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对通信基础设施预留需求的有关规定,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区住建局、淄川铁塔公司,各镇(街道、开发区)

5

开放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属公共建筑、城市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共厕所、公交站台、景区、校园、医院等各类公共资源。

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水利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投建中心、区园林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开发区)

6

开放路灯杆、监控杆、道路指示牌、广电塔、气象塔等相关公共设施。在保证安全前提下,推动电力杆塔开放共享。

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区气象局、区供电中心、区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淄川广电网络,各镇(街道、开发区)

7

铁塔、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放通信基站杆塔资源,推动“一杆多用”。

淄川铁塔公司、淄川联通公司、淄川移动公司、淄川电信公司、淄川广电网络

8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做好住宅小区移动基站建设的协调配合工作,支持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与维护。

区住建局

9

供电、铁塔、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密切配合,4月底前成立电力保障工作专班。对具备改造条件的转供电基站开展直用电改造,新建基站使用直供电。

区供电中心、淄川铁塔公司、淄川联通公司、淄川移动公司、淄川电信公司、淄川广电网络,各镇(街道、开发区)

10

建立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提高通信设施用电报装效率。

区供电中心

11

落实山东省关于转供电电价标准,确保电费降价改革红利传导惠及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电中心

12

加强监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5G基站运行维护过程中违规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额外费用。

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13

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依法打击破坏网络基础设施、阻碍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违法行为。

区公安分局

14

推动5G与相关行业的融合发展,支持在智慧工厂、智能车间、工业互联网、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物流、智慧交通、智慧电网等领域开展5G应用示范,打造行业创新应用标杆。

区工信局、区大数据信息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供电中心

15

各镇(街道、开发区)成立5G网络建设推进工作专班,主动对接铁塔、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制定辖区5G网络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切实推进5G网络建设。

各镇(街道、开发区)

责任单位中标黑的为牵头单位


 

附件2

淄川区5G网络规划建设推进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郭亦华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李 庭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周德刚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区大数据信息服务中心主任

    付志欣  区工信局局长

成 员:赵云龙  区发改局局长

    刘鹏飞  区住建局局长

    张学文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翟纯乾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牛少健  区教体局局长

    张 烨  区财政局局长

    张学勇  区公安分局政委

    张其雪  区卫健局局长

    唐加福  区文旅局局长

    李昌元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孙启喜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谭延滨  区水利局副局长

    邱远民  区供电中心主任

    张敬涛  区公路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立侠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杜 斌  区气象局局长

    徐建军  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主任

    郑贵春  区园林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董忠山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高锟长  区投建中心主任

    李海江  淄川铁塔公司办事处主任

    刘新峰  淄川联通公司总经理

    罗志良  淄川移动公司总经理

    宋 晓  淄川电信公司总经理

    卢 平  淄川广电网络公司经理

    张立冬  开发区党委副书记

    蒋 涛  洪山镇镇长

    单志革  昆仑镇镇长

    高 振  双杨镇镇长

    张 学  罗村镇镇长

    王 林  寨里镇镇长

    冯 明  龙泉镇党委副书记

    刘 峰  岭子镇党委副书记

    陈 涛  西河镇镇长

    张 宁  太河镇镇长

    刘 芳  般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敬波  将军路街道工委副书记

    张 磊  松龄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区5G网络规划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局,付志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锋、李海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