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解读《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4-16 发布机构: 淄川区政府办公室

解读《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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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4月4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20〕39号),要求扎实推动5G网络规划布局,加快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示范,着力打造5G精品城市,2020年实现主城区、区县城区重点区域5G连续覆盖,2022年5G网络实现城乡深度覆盖和重点村庄覆盖。加快推动全区5G网络规划建设和应用发展,促进互联网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订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1、编制5G网络建设专项规划。按照整合存量、共建共享原则,有效整合现有基站资源,汇总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5G基站需求,确保规划编制科学合理、节约高效。

2、加强规划衔接和协调。将5G网络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将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基站纳入建设规划。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电力和天面等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3、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规范5G基站建设管理,加快5G基站建设。加强公共服务机构、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产业集聚区、交通枢纽、重点商业圈,大专院校、医院、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5G网络部署,构建连续覆盖的5G网络,强化网络与应用的协调发展。

4、推动公共资源开放。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属公共建筑、城市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共厕所、公交站台、景区、校园、医院等各类公共资源,以及路灯杆、监控杆、电力杆、道路指示牌、广电塔、气象塔等相关公共设施免费向电信运营企业开放,并提供建设场所和便利条件。推动“一杆多用”,实现资源共享。

5、加大电力保障。成立电力保障工作专班,做好5G基站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满足5G基站设施运营用电需求。建立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对具备改造条件的存量转供电基站分批改造为直供电基站。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转供电基站执行相关文件规定的电价标准,确保电费降价改革红利传导惠及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6、优化5G网络建设环境。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依法打击破坏网络基础设施、阻碍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违法行为。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通信基础设施迁移和损毁的,应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标准给予相应补偿,并及时补充替代站址,防止出现信号盲区。

7、加快5G应用示范。积极推动5G与相关行业的融合发展,支持在智慧工厂、智能车间、工业互联网、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物流、智慧交通、智慧电网等领域开展5G应用示范,打造行业创新应用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