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专家解读《淄川区食品安全评议工作办法》、《淄川区药品安全评议工作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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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24-549036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11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民政府 |
专家简介
姓名:李涛
单位:淄川区检验检测中心
职务:主任
介绍:李涛,197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淄川区检验检测中心主任。淄川区检验检测中心是2013年成立的淄川区综合检验检测机构,现有液相液质室、气相气质室、ICP-MS室、等26个实验功能室,拥有包括158台(套)食品检测仪在内的检验检测仪器178台,其中有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仪、三重四级杆气质联用仪、气相色谱仪等大型设备,具备检测食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煤炭、生活饮用水等综合性检验检测功能。
李涛主任分别针对《淄川区食品安全评议工作办法》、《淄川区药品安全评议工作办法》进行解读。
对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食品安全是民生,民生与安全联系在一起就是最大的政治”“药品安全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容不得含糊”。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是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淄川区食品安全评议工作办法》、《淄川区药品安全评议工作办法》(以下称《评议办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奖惩分明、推动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评议工作重点,注重评议工作过程,强化责任落实。
《评议办法》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将各镇办作为评议对象,有助于推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评议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
二是强化目标导向。评议内容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基础工作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等,同时设置即时性工作评价和加减分项,明确了总体分值和评议要点,强化目标导向,有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
三是实行差异化评议。评议等级层次划分分明,评议综合日常检查、督查、考核情况,食品安全工作评议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药品安全工作评议结果分A、B、C三个等级。设置日常评议、年中督促、食品安全状况评价、年终自查、年终评审、综合评议和结果通报等七个评价程序,实施奖惩并举,推动建立常态化争先创优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