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淄川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政发〔2020〕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淄川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川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川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发〔2020〕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六大赋能行动”,区委、区政府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工作部署,坚持以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为主线,坚持以面向市场、服务淄川、促进就业为导向,主动对接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布局,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为实现淄川老工业区凤凰涅槃、加速崛起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强化改革创新。对标全国顶尖、世界水平职业教育,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突破束缚,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政策的前瞻性和务实性。

——强化模式探索。聚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结合自身特点,科学确定模式探索的突破点、规律发现的切入点、创新发展的着力点,为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趟出路子。

——强化全面对接。对上做好项目争取工作,横向建立企事业单位沟通协调机制,纵向抓好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全方位、全要素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强化开放共享。树立大职业教育观和“职业教育+”理念,坚持校校、校企、校地协同,支持职业教育资源跨校、跨行业、跨区域共建共享,努力办出特色、办成一流。

三、主要目标

紧抓“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机遇,用3年左右时间,提质培优、增值赋能,切实提高职业学校办学能力和水平,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打造“淄川模式”,争创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区县。

——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到2022年年底,淄博理工学校创建成全省高水平中职学校、省级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点校、省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开发建设1个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开发15门左右省级在线开放精品课程,培养8名市级青年骨干技能名师,培养5名以上省级教学名师,建设1个校企共建型技术研发和推广服务中心,建设4个以上市级高水平中职专业(群),争取3个左右中职专业(群)入围省高水平中职专业群,参与修订课程标准3项以上,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达到84%。

——服务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打造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积极参与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加强与鲁泰集团、吉利公司、唐骏汽车等企业的沟通交流,共建产业契合度高的专业。到2022年,建成1个共享性的综合性实习实训基地。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量2.5万人次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职业教育发展布局。支持淄博理工学校建设成为集中职教育、技术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区教育为一体的省高水平职业学校,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建设1个校企共建型技术研发和推广服务中心,积极申办综合高中,逐步形成3所文理高中、1所中职学校和1所综合高中的学校布局。

(二)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利用3年时间,将中职招生占比调至42%以上,实现职普比例大体相当。推进高中段教育改革,落实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互转、学分互认政策,促进高中段教育普职融通。实施省、市、区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通过高水平中职学校、高水平专业、教学团队、现代学徒制等项目建设,提升中职学校办学水平。利用部省共建优惠政策和政府专项债券,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加大职业教育基础建设投入,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技能人才需求,支持淄博理工学校选取优势专业,申办五年一贯制专科层次职业教育。鼓励淄博理工学校加强与淄博师专、山东省水利技校的合作,在做好目前6个专业的“3+2”贯通培养教学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贯通培养专业,扩大培养规模。努力提高技能大赛参赛水平,积极申办省市技能大赛,推动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升。

(三)完善职业教育管理机制。加强与区域内技工学校联系沟通,推进中职学校与技工学校融合发展。支持职技学校在教材编写、教学教研、共建实训基地等职业教育资源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建共享。将符合条件的技工学校纳入高中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建立完善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学籍学历、考试招生等教育业务统一管理机制。

(四)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专业调整赋能产业发展要求,建立专业设置定期评估调整机制,形成对接产业、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布局。对接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布局和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增设与全区产业契合度高的专业。充分利用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项目建设契机,围绕汽车配套产业,探索校企共建新能源汽车相关专业。与聊斋文化旅游园区联合,校企共建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在做好现有4个省级品牌专业建设基础上,着力在汽车和智能装备制造、现代旅游等领域打造“校企合作紧密、培养模式先进、办学条件优良、就业优势明显”的省级品牌专业。开展省级品牌专业建设和争取工作,力争3个以上专业入围省高水平中职专业群。

(五)推进落实“职教高考”制度。山东省春季高考将分为统一考试招生、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三种形式,2022年,统一考试招生不再允许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报考。对接省教育厅政策,完善“职教高考”人才培养模式,到2022年,参加春季高考人数实现规模性增长,职教高考本科录取人数实现重大突破。落实“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做好“市级抽测+学校普测”的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工作。加大职教高考服务力度,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要求,优化专业设置,强化师资力量,抓好教学常规建设,调整课程结构比例,增强职业技能实训效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落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等优秀选手和有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接受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政策,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学习和发展提供机会。

(六)提升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修订开发3门以上具有地方特色的课程标准,形成特色引领、成效显著的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聚焦课堂“主阵地”,实施教学提质升级专项行动,建设符合项目式、模块化教学需要的教学创新团队,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教学模式,严格落实教材选用制度和教学用书目录,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开发建设15个省级精品课程。支持淄博理工学校争创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点校。做好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争取4—6个专业办成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推进学分制改革,参与“学分银行”建设和改革试点,探索形成符合学校实际的灵活学制制度。

(七)完善职业教育评价机制。在行业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对职业学校办学和产教融合效能开展评价。实行客户评价、同行评价、第三方评价,保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加强职业教育教研工作,聘请一线优秀教师、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研员,形成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教研员队伍,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教研体系。

(八)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法律规定的职工培训教育经费,利用职业教育资源,开展岗前培训和在岗技能提升,支持鲁泰集团、吉利公司在内的各类企业参与或举办职业教育,通过引企入校、办校进企、“订单班”“冠名班”等多种方式,实现校企合作办专业,推动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捐资、合作等形式参与或举办职业教育,激发活力、丰富供给,推动职业学校和本地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支持淄博理工职教集团建成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探索各相关方以产业链、资产链、人才链等为纽带实施实体化运作。允许通过PPP模式、融资贷款、土地置换等途径拓宽筹资渠道,构建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

(九)落实产教融合型企业激励政策。落实省、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细化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设立区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建立接收学生实习实训企业成本补偿机制,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等模式共同培养新型学徒。鼓励企业与职业学校实行联合订单式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着重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对毕业后全职到订单企业工作的,由财政部门按照每人1万元标准给予订单企业培养补助。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研发中心、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十)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园区。按照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方式,依托淄博理工学校,到2022年建成1处共享性、综合性实习实训基地,并将实训基地建设成为“现代学徒制示范基地”“中小学生职业体验基地”。积极参与国家产教融合试点项目建设。

(十一)落实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以适应产业和就业需求为导向,在管理体制、专业设置、教师待遇、职称评聘、校企合作、教师招聘等方面,赋予职业学校更多自主权。2020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落实学校五项办学自主权并实行事后备案的政策文件,推进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由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在相应人事考试官方网站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实行事后备案。支持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按规定在目录外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培养紧缺急需领域的技术技能人才。

(十二)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出台扶持政策,列支专项经费,遴选我区行业领先企业,与职业学校联合建设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支持职业学校实施高水平“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在“淄川名师”和“淄川名校长”评选中增加中职学校类别,建立区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培养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名校长。落实教师技能大赛制度和教学能力大赛制度,定期举办职业学校教师的技能大赛和教学能力大赛,鼓励专业教师假期到合作企业实践,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双师型”教师的职业素养和技术水准,稳步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建设5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培养8名市级青年骨干技能名师,培养5名以上省级教学名师,支持淄博理工学校申请省级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和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到2022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84%以上。

(十三)改革教师招聘制度。2020年6月底前,制定落实职业学校专任教师考察招聘办法,职业学校新进专业教师应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业界优秀人才担任专任教师,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落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财政经费。建立职业学校教师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双向聘用机制,促进双方人才双向流动,企业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兼职教师纳入其业绩考核评价,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

(十四)改革教师绩效工资制度。2020年6月底前出台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政策文件,允许公办职业学校绩效工资水平最高可达到区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5倍。学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费,计入当年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对学校承担的培训任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

(十五)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履行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的法定职责,承担更多职业培训提升行动计划任务,到2022年,年培训人数达到2.5万人次规模。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大力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积极开展面向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含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全区人力资源技术技能水平,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依托职业学校参与企业在岗职工培训和新员工培训,支持企业人力资源能力提升,助力企业发展。落实职业学校开展培训激励政策,培训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允许职业学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加强与山东理工大学合作,深入推进继续教育,完善继续教育体系。依托淄博理工学校办好全区社区教育学院,发挥文化云优势,开发各类社区教育资源课程,实施社区(老年)教育,开展公益性继续教育。建立职业学校开展培训的征信系统,诚信记录向社会公示。

(十六)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办学。推进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支持职业学校与国外院校合作开发具有国际水准的专业教学标准和优质课程,建设一批国际化学科专业,为区域企业“走出去”提供外向型人才。支持淄博理工学校承办国际(丝路)木火节、举办陶瓷艺术交流国际论坛等活动,深化中等职业教育的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联合办学和交流,努力促成中外合作办学事宜。探索境外实习就业项目建设。

(十七)完善经费长效稳定保障机制。健全政府、行业、社会、个人共同参与的多元投资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到2020年年底,公办职业学校债务逐步化解完毕。探索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按时足额拨付中职生均拨款,逐步提高公办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落实省市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奖补政策。落实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和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政策。支持淄博理工学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实习实训及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省高水平中职学校。

(十八)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代会代表等人选。参与组建淄博市技术技能大师库,积极提供便利条件,支持技术技能大师在职业学校建立大师工作室、担任职业学校兼职教师。落实职业院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中,享受同等待遇政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的高职和中职毕业生,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区企业全职工作的,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五年。对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区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专生,一次性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每年参与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并主动承担部分赛事项目,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讲好职教故事,传播职教声音,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发挥好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议事协调职能和职业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牢牢把握职业教育正确方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确保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加强职业学校党的建设,健全组织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办学治校全过程,领导和促进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建设。

(二)建立职业教育发展推进机制。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建立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的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推进。区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经费投入、企业办学、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三)强化督导考核管理。加强对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考核,考核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市级督查要求,由区政府督查室对各部门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职业学校基础条件、职普比例、生均拨款和办学自主权等重点政策的落实情况,评价结果作为对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把本方案中的重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四)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搭建加快全区职业教育提质培优高质量发展的宣传平台。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职教发展领域的先进理念和先进典型,宣传政府和企业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措施和成效,努力营造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淄川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工作任务清单.docx

           2.淄川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重点突破项目.docx

      3.淄川区职业教育提质培优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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