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淄川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川政字〔2022〕6号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2-5226963
成文日期
2022-01-20
发文日期
2022-01-2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有效性
有效
关于“颐景园”生活区命名的批复
开发区管委会:
《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颐景园”生活区命名的请示》(川开管字〔2021〕27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颐景园生活区命名,其四至范围为东至张博路辅线,西至南苏社区,南至松龄西路,北至南苏社区。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 17733—2008)《地名标志》和《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民地标〔2006〕1号)有关规范和要求,及时做好地名标志的设置工作。
2022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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