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川政字〔2022〕89号                      签发人:冯炳涛 

 

区人大常委会:

现将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淄川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2022年9月,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淄川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加强整改工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全区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部门单位牢固树立整改“一盘棋思想”,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整改统筹,做好跟踪问效,确保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审计整改任务。各部门按照区政府部署,认真落实整改要求,纠正存在问题,强化责任追究,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从严从实、从快从细抓好整改落实。

二、财政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收支编制不完整的问题。2022年,区财政局启动预算一体化管理改革,在全区预算单位中启用全省统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目前已按规定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

(二)关于项目库在预算管理中缺乏约束和支撑作用的问题。自2022年度开始,区财政局所有支出均列为项目,所有项目均已纳入项目库管理,在一体化系统中实现从预算到支付的全程管控。

(三)关于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区财政局印发《关于设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网上虚拟公物仓”的通知》(川财字〔2022〕62号),对原公物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已启动“网上虚拟公物仓”,进一步规范公物仓运行,有效推进我区国有资产共享共用。

(四)关于国有资本投资收益收缴不及时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收益200万元全部收缴入库。

(五)关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不完整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在编报部门财务报告时,严格按照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制度规定,全面清查核实单位的资产负债。目前,各部门单位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告时,均按要求进行了填报。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方面的问题

关于“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不严格问题。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金融监管局“三公”经费支出严格以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确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压减到位;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加强会议费结算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活动费用实行“一次一结”制度;严格按照我区公务用车租赁相关规定,开展公务用车租赁。

(二)关于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关于3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涉及金额1699.63万元),督促指导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要求编报预算,将所有收入支出全部列入预算。关于2个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问题,督促指导区财政局、区卫健局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规范预算管理,及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关于2个单位预算缺乏约束性问题(涉及金额14万元),督促指导区金融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减少预决算差异。关于未公开政府购买服务信息问题,督促区农业农村局按要求及时公开。

(三)关于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编制方面的问题

关于区卫健局滞留专项资金问题(涉及465.60万元)。目前,已拨付237.84万元,督促相关下属单位尽快拨付剩余款项。关于2个单位在专项资金中列支费用问题(涉及16.87万元),督促指导区农业农村局、区金融监管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核算范围进行列支。关于3个单位结余资金管理不规范,未及时上缴及坐支资金问题(涉及18.29万元),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将资金交回区财政。

关于6个单位决算草案编制不真实、不完整问题,督促指导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往来款项管理,及时清理往来资金,做到收支真实,决算数额准确;区财政部门加强对区卫健局、区交通局的指导,理顺项目预算与决算口径,做到预决算口径一致。

(四)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关于5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金融监管局规范了台账登记、资产盘点等日常管理,按资产管理规定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对报废资产办理了核销手续。

(五)关于资金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

关于3个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质量不高问题,区教体局、卫健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自2022年起,按照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了梳理,进一步完善评价资料,健全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关于3个单位未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金融监管局已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关于3个单位项目库支撑力不强,预算调增项目未列入项目库管理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财政局自2022年起,所有资金项目均已纳入项目库。关于2个单位项目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已完成相关项目的绩效自评。关于对下属单位资金运行绩效监控不到位问题,区水利局按照合同约定拨付项目资金,同时督促相关人员强化政策法规学习,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对下属单位资金运行绩效监控。关于部分项目绩效目标不合理问题,区卫健局已完善绩效评价目标和相关指标。

(六)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问题

关于4个单位未制定网络安全责任制等相关制度、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网络保密管理制度问题,区交通局、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金融监管局已制定本部门网络安全责任相关制度,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关于区教体局网络安全资金保障不足、未按规定开展网络安全等级测评问题,区教体局加大网络安全资金保障,定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测评,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七)关于其他方面的问题

关于5个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问题,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金融监管局已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关于2个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转出资金问题(涉及金额74.03万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水利局已根据需要办理了零余额账户个人补助代发业务,严格按规定实施零余额账户管理。关于2个单位机构改革后账务合并不及时、会计凭证账务处理不及时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已委托第三方对改革单位进行资产负债清理,待审批后完成账务合并,区卫健局已对相关账务进行了处理。

四、下一步措施

(一)压实整改责任。对整改难度大的问题,督促各部门单位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分析原因,逐一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要求、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一项问题都盯紧盯实、对账销号,全面兑现整改目标。

(二)增强监督力度。根据整改进度,持续跟踪督促,多部门协力督导,多种方式督查,全面评估审计事项整改质效,扩大审计整改影响力,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有序有效。

(三)健全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在抓整改的同时,通过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机制等方式,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求真务实,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力求从根本上遏制同类问题发生。

特此报告。

  

淄川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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