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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解读《淄川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方案》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19-None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19-11-09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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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淄川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方案》

发布日期:201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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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8日,淄川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淄川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积极推进生态淄川建设,进一步加强我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淄政字〔2018〕7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目标

依法行政,加强监管,打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行动攻坚战。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2019年、2020年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别不低于92%、95%。

突出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安全处置、防范风险”三个环节,加快实施“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努力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到2020年,全区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趋于合理,利用处置能力与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和数量基本匹配,全区90%以上危险废物不出园区能得到妥善处置,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三、方案的重点任务

1.强化危险废物源头控制按照《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6年版)》要求,引导企业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促进企业从源头削减或避免危险废物产生。

2.着力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一是加快清理危险废物存量,二是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3.推进医疗废物城乡一体化处置。完善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分类管理、专用包装、集中贮存的要求,加强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配套,因地制宜推行以处置企业为主体的农村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工作模式,到2020年,力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

4.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全过程监管能力。一是完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二是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设,三是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把解决危险废物突出环境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要把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层层抓落实。

2.加大投入力度。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的原则,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动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领域的(PPP)模式,加大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投入。充分运用价格杠杆推动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落实国家对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费的优惠政策。

3.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污染危害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加大对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估、事故预警与应急、信息数据库建设等方面支持力度,逐步健全区危险废物管理精、细、准的工作格局。积极引导协调高校、处置企业的科研资源,推进处置难度较大的危险废物技术研究。鼓励危险废物处置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开发、试点和示范推广,强化危险废物处置技术和装备保障能力。

4.严格环境监管。创新监管手段,健全监管模式,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环境监管措施,严防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制度,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5.引导公众参与。组织、监督有关企业、单位做好危险废物信息公开工作,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开展危险废物普法宣传,提高公众对危险废物及其危害的认识,增强公众法制观念和污染预防的意识。积极推进出台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废铅酸蓄电池、废荧光灯管等回收活动,购买绿色环保产品,形成全社会关注危险废物处置的良好气氛和有利于危险废物减量化的消费导向。建立健全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网络。

6.强化监督评估。将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方案的目标任务,纳入环保工作评估体系,加强对本方案实施的动态评估。对本方案实施情况,每年开展一次评估。2021年,对方案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对评估考核实绩突出的,要进行表扬;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力、逾期未完成规定任务的,要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治,并启动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