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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文稿解读|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4-5428597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24-02-18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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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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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二、编制背景:

淄川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和要求,锚定任务目标,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推进创新实践,以公开促发展、促服务、促落实,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提质提效。

三、编制内容: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全区共公开政府信息9032条,比上年增长12.79%,多形式、多角度对政策进行解读,解读材料达90条,比上年增长109.30%。切实提升了政策知晓率、落实率和群众满意度,营造了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氛围。

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全区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1件,比上年增加了33.63%。针对此项工作,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政府公信力。

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坚持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充实各类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设置专门政府信息查阅点,方便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监督保障方面,通过统筹推进考核体系建设,组织具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进行。

2023年,淄川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公开标准的理解及运用、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针对以上问题,淄川区通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思维方面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促进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