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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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24-5428588 | 文号: | 〔〕号 |
发文日期: | 2024-02-18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民政府 |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064,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川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和要求,锚定任务目标,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推进创新实践,切实履行法定公开职责。
1.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回应关切。淄川区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聚焦社会关切、群众关心,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建议提案、重要部署、行政执法等信息9032条,比上年增长12.79%。二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落实率。2023年,淄川区通过“图片图表、音频视频、H5动画、卡通动漫”等多种形式对本年度公开的18个政策类文件进行深入解读,解读材料90条,比上年增长109.30%,切实提升了政策知晓率、落实率和群众满意度,营造了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氛围。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印发了《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群众依法获得政府信息。2023年,全区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1件,比上年增加了33.63%;上年结转处理2件。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信访等。其中,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151件(予以公开113件,部分公开6件,不予公开3件,无法提供21件,不予处理5件,其他3件),结转下一年处理2件。
3、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对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开展检查检测,全年制发《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4期,实现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政府信息管理各阶段责任,持续督查落实全区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发布时效性、规范性,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二是坚持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制度,坚持采编、发布分离原则,通过制度的约束形成规范的流程体系,多措并举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充实各类政府信息,并及时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通过不断优化栏目设置,增强政府信息在线检索功能,方便群众精准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提升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二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构建整体联动、协同发声的全区政务新媒体矩阵,促进政府与民众间的良好互动。三是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专门政府信息查阅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纸质宣传册,方便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监督保障。
一是统筹推进考核体系建设,制定并印发了《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及规范,同时完善工作检查制度,按照“日常抽测、季度检查、年度考核”三级督导考核方式开展。二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采用“以会代训”、“以干代训”方式,对全区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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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 一)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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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2 |
8 |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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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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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32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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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 六)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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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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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3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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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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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 八)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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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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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5878.668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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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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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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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7 |
1 |
0 |
0 |
3 |
0 |
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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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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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 一) 予以公开 |
109 |
1 |
0 |
0 |
3 |
0 |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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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0 |
0 |
0 |
0 |
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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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不予公开 |
1. 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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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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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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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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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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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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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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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无法提供 |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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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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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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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不予处理 |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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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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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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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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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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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其他处理 |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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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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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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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总计 |
147 |
1 |
0 |
0 |
3 |
0 |
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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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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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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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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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 |
0 |
0 |
1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淄川区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公开标准的理解及运用、公开内容的质量及规范、工作监督的落实及保障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存在内容简单、解读方式同质化问题,需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深化政策解读内容。
针对上述问题淄川区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制定印发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压实部门、镇办责任,强化日常工作检查、调度和评估、考核。二是创新优化工作思维,持续完善解读流程,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通过分析影响范围和受众特点,丰富重要文件解读形式多样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淄川区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3〕38号)部署、要求,制定印发了《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全区各部门单位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要求,强化监督保障,有效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提质提效。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全区依规共公开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情况139条,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情况191条。区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将其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承办建议全部在规定时限书面答复代表,办复率100%。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3年,淄川区分别从在解读回应形式、公众参与模式等方面开展了工作创新。一是丰富政策宣传形式,拓展政务公开新途径,积极探索开展政务直播,“岭上人家”、“秀美太河”、“一线将军路”等政务平台陆续上线,打通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群众汇报工作”等公开渠道和方式,进一步提高权威信息传播效果,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三是聚焦创新公众参与模式创新,线下通过“政府开放日”促进政民互动交流,线上探索移动端信息公开精准服务模式,有效提升政府部门服务群众的办事效率。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