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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维洲解读《淄川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4-5433080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24-02-03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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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维洲解读《淄川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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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淄川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问题一:本《预案》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参照《山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淄博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淄川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区实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淄川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淄川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实施。

问题二:本《预案》起草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淄博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淄川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问题三:本《预案》制定的理由是什么?

出于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健全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提高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的能力,有效预防和科学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

问题四:本《预案》由哪些内容组成

《预案》共七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预案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处置原则、预案体系;第二部分为事故分级,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第三部分为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了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区指挥部及办公室职责、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区指挥部工作组设置及职责;第四部分为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明确了监测预警、事故报告、事故评估等要求;第五部分为应急响应,明确分级响应、应急处置措施、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信息发布要求;第六部分为后期处理,包括善后处理、督查考核、事故总结报告;第七部分为应急保障,明确了信息、医疗、队伍和技术、物资经费、社会动员、宣传培训6个方面的保障要求;第八部分为附则,包括名词解释、预案管理、演习演练、预案解释、实施时间。

 

解读人: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维洲       联系电话:0533-5181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