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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人民政府公报》简介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促进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要求,以及省市部署,淄川区人民政府从2019年起创办发行了《淄川区人民政府公报》。

《淄川区人民政府公报》集中刊载: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需要公开发布的文件;区政府工作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区政府人事任免事项;区领导批准转载的其他重要文件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在《淄川区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范性文件文本为标准文本。《淄川区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各类公文与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淄川区人民政府公报》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公众的功能,以赠阅为主要发行方式,赠阅范围包括: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部门单位以及区政务服务大厅、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村(居委会)以及部分企业。

在做好《淄川区人民政府公报》纸质版发行的同时,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在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设立《淄川区人民政府公报》专栏,展示《淄川区人民政府公报》电子版,并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

主办单位:淄川区人民政府

编辑出版: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淄川区般阳路35号

电话:0533-5181064

邮编:255100

赠阅范围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部门单位以及区政务服务大厅、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村(居委会)以及部分企业。

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各镇(街道、开发区)便民服务大厅设有免费取阅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