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淄川区深化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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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20-5134304 | 文号: | 川政办字〔2020〕39号 |
发文日期: | 2020-05-13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川政办字〔2020〕39号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淄川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研究确定,成立淄川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郭亦华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周德刚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区大数据信息服务中心主任
张 烨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侯法加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 晖 区委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李永华 区委宣传部主任科员
王家业 区发改局党组成员、区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李大强 区教体局副局长
张永红 区科技局副局长
郭树清 区工信局党组成员
杨宏波 区人社局副局长
蔡尚高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于文华 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区城乡建设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张京路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区卫生健康保障中心主任
司继军 区审计局副局长
谢均平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马振群 区税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高永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完成后即行撤销。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