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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5-5505509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25-02-17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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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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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064,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淄川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法定公开职责,扎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服务、强监管保障功能,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1.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4年,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政府会议、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等信息7980条。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丰富解读内容和解读形式,让政策内容更鲜活、宣传更通畅、落实更高效。2024年,淄川区对主动公开的11个政策类文件进行图片图表、音频视频、H5动画、卡通动漫等多形式、“主要负责人、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多角度解读,共公开解读材料91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强化依申请公开为民服务的理念,实行备案制管理,对收到的申请件逐份登记限定答复日期、办理进度以及办理结果,并依规办理和答复。2024年,全区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6件,比上年减少了7.4%件;上年结转处理2件。其中,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137件(予以公开72件,部分公开18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34件,不予处理3件,其他9件),结转下一年处理1件。

3、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全区43个公开单位开展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进一步梳理确定法定公开事项,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依据、公开时限等。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落实《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政办字〔202423号)要求,指导各公开单位严格按照公开时限公开信息,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和隐私保护工作,保障公开信息内容规范、准确。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落实开展政务新媒体“瘦身提质”试点工作,全区共整合关停59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二是加强区政府网站运维,进一步明确各版块栏目信息保障的责任,制发全区各公开单位“网站栏目信息更新维护表”,指导帮助各公开单位高效完成网站栏目日常维护更新工作。

5、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工作保障机制,严格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针对重点工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任务。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将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推进工作常态化开展。三是定期组织全区各单位开展业务培训,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进行细化讲解,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6

第二十条第(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304

第二十条第(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98

行政强制

317

第二十条第(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9.5530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6

0

0

0

0

0

1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 予以公开

72

0

0

0

0

0

7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

0

0

0

0

0

18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3

0

0

0

0

0

33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9

0

0

0

0

0

9

七) 总计

137

0

0

0

0

0

1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2

3

0

8

0

0

2

0

2

1

0

0

0

1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4年度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不足之处,一是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主动公开不及时;二是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出现要素缺失或公开发布栏目错误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升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和对政务公开知识的掌握,加强对各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并解答相关问题。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检查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发布的信息,发现问题后及时对接相关单位发送工作提醒,保证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完毕,切实提升各单位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4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淄川区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416号)要求,对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并牵头组织全区各部门单位形成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标准和时限,全面完成了上级部署的各项公开任务。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全区依规共公开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情况85条,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情况158条;承办的建议提案全部在规定时限书面答复代表,办复率100%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开展政务新媒体“瘦身提质”工作。全面整合清理全区需关停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并打造以“淄川政务”为主体的“1+N”政务新媒体矩阵,切实推进全区政务新媒体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是持续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制发全区43个公开单位的“网站栏目信息更新维护表”,指导、帮助各单位及时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日常监测,提升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淄川区人民政府

2025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