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9197/2024-542661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9 发布机构: 淄川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淄川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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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76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689;电子邮箱:zcqjrb@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川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开格式、公开流程,完善公开制度,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严谨性,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取得了较好成效,现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淄川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公开类别:规划计划类2条;政策文件类11条;重要部署执行类5条;建议提案类6条;财政信息类5条;行政执法公示类9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类4条;“双随机,一公开”4条;优化营商环境类4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类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我局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发布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年版),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及方式、公开载体;完善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加强本部门文件管理;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制度,每件文稿都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确保公开文件不不涉密。

4.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建优建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栏目设置,提升网站信息发布质量;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推介作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政务新媒体发布图文、视频资料256条,及时发布金融监管服务工作动态、相关政策解读等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

调整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小组,调整局信息管理员,按照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及时上传相关信息;定期对信息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趋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只满足于完成任务分解表中的硬性任务,对硬性任务之外的工作探索较少,没有更充分的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二是部分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足够重视,报送公开信息主动性不高,一些好的工作经验做法和最新动态没有及时主动公开。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充分探索利用,在完成基础性任务的基础上规划带有部门特色的信息公开平台,打造宣传金融助企政策的新高地;二是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科室间工作协调,持续深化政策宣传阵地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照《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逐一落实,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政策解读回应、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确保栏目清晰、要素齐全、更新及时。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我局2023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提案2件,主要涉及企业融资和产业发展领域;共承办政协委员提案3件,主要涉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协金融驿站建设领域,5件提案均按法定程序给予了答复。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3年,我局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务公开就跟进到哪里”,重点做好政策文件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类、优化营商环境类栏目的更新工作。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川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