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川发改字〔2025〕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有关科室,有关中心,有关企业:

现将《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全年计划目标。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0日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围绕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这一总目标,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总抓手,突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和防控突发事件三大举措,切实履行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推动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着力防风险、除隐患、惩违法,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持续推进全区能源领域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组织领导

区发改局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工作计划全面落实,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

   长:张宁

副组长:孙香兰、任传兵

   员: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各有关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安全监督管理科。

三、监督检查依据

《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能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山东省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制度》《淄博市煤炭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四、监督检查范围

按照“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原则,区发改局依法对全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电力、煤炭加工、粮食仓储与谷物磨制企业、煤矿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单建人防工程、挂包镇办等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开发区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五、监督检查重点

(一)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二)分类分级C级企业、三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

(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第三方施工影响、涉爆粉尘、特殊作业、外包作业的企业。

(四)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五)重要节日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工作。

(六)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七)企业“四不”应急演练情况。

(八)上级各项安全生产创新举措制度落实情况。

(九)上级安排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十)上级监督检查发现和举报受理的各类问题隐患。

六、监督检查方式方法

(一)实施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区发展和改革局对监管对象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保制度,包保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半年(“两会”和国庆期间)至少到挂包企业督导1次,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二)推行联合执法机制。贯彻“一件事”全链条工作落实机制,畅通同市发改委的联动执法,组织同区能源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跨部门协作执法,发挥各镇、街道、开发区的协调配合执法作用。

(三)采用多元化检查手段。采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暗查暗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方式,实施企业安全“小切口”“颗粒化”监管模式,穿透式开展专项检查,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帮扶式交叉检查,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作用,强化安全督查效能。建立全员执法模式,发挥全局执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四)组织安全指导帮扶行动。主动运用非现场类说服教育、警示约谈等行政指导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探索建立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责任追溯机制,督促指导企业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防止“一罚了之、一改了之”,放大监管执法成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计划。各有关科室、中心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计划,持续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效能,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加强安全监管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牢牢守住人民生命安全“底线”和发改系统安全稳定“生命线”

(二)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信息化水平。推动运用“互联网+执法”方式,逐步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环节、结果等全过程网上留痕,强化对行政执法权运行的监督。检查前,要抽调有关人员或专家组成督查组,制定督查通知或方案,录入“淄博市涉企检查网络备案系统”和山东通-移动监管。检查时,对照任务清单逐一进行检查评价,实事求是做出结论。检查后,向督查对象反馈问题和建议清单,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并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形成闭环管理。检查结果于7个工作日内录入山东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同时选择公示,数据将自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归集至企业名下,向社会公开。满足行政处罚标准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立案后起9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录入“淄博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双公示)。使用“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的任务,检查结果20个工作日内录入平台。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录入“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

(三)落实三项制度,保持执法刚性。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纪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紧盯现场作业类、安全设备类重大隐患,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查不报不改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整顿、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等严重违法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四)严明检查纪律,树立良好形象。严格遵守国务院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减少对企业的检查和打扰,能合并检查的合并检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并接受督查对象及社会的监督。

 

附件:1.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docx

          2.淄川区发改系统监管单位安全包保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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