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28XP/2019-502146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3-19 发布机构: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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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概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全文有基本概况,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根据上级规定及职能情况,目前我局行政权力事项项目立项手续实行企业网上自主申报备案。按照信息公开要求,我局已经将项目立项网上公示链接进行了公开。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共公开信息数14条,主要涉及重点项目建设、项目立项备案(企业网上自主备案)链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政务动态等。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淄川工作》及其他形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2018年度,我局共接收到2条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全部按程序、时限要求答复。其中1条非我局职能内容,已经按要求说明原因。

(四)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

积极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般阳民生”等栏目,积极回应解读热线群众提出的问题。2018年度,我局未接到任何行政复议案件。

(五)政务公开平台机制建设和保障情况

2018年度,我局向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3条,均因查阅项目立项相关事项时,提供项目相关信息材料。我局目前在区政府网站有信息公开专栏,但未开通部门自办门户网站。全局共有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设在局办公室,公开查阅点设在局办公室。受办公条件限制,尚未设立专门的信息查阅点及专职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性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二是公开事项还相对不够细化。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要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在前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信息公开目录作进一步完善,使之贴近工作实际。

(二)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力求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要及时公开。

(三)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信息公开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