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9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区发改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等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上报工作;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区价格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fzhggj/
  2、“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ichaunfagai

3、其他: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8767

传    真:0533-5188769
  电子邮箱:zcfgj577@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兴学街中段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6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8767;电子邮箱:zcfgj577@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发改局坚持以公开促发展、促服务、促落实,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发改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地开展。

1、主动公开情况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共公开信息数88条,主要涉及重点项目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业务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

2、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局收到10件依申请公开事项,较去年增加5件,均按照法定程序按期答复。我局将按规定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回应般阳民生“12345投诉热线等栏目,认真解决热线群众提出的问题。2023年度,未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发生。未有收费情况发生。

3、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我局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形成办公室统一管理、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及时公开等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须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公开。2023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部门政务公开平台及其他形式进行公开,定期公开重点项目、机关工作、人员职能、履职情况等相关信息。同时,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及时公开工作动态、国家及省市发改部门重要政策等信息。我局无单独网站及其他媒体平台。

5、监督保障。我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完善相关工作流程,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设在局办公室,公开查阅点设在局办公室。2023年,我局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议,同时定期组织各科室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学习,做到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稳步推进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2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2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2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是政务公开内容形式较为单一,如征求意见时仅在网站予以公示导致社会公众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不高。二是主动公开仍有欠缺,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解读不够及时。

采取改进措施及完成情况

1、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强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通过组织日常学习、运用工作实践何加强研究交流,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运用和落实能力,使政务公开工作效能得到不断提升。

2、提升了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3、进一步规范了公开程序。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升工作方式,严格落实,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了新的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培训会议认真落实主动公开范围,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做好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局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按季度对我局牵头负责的政府工作报告事项完成情况进行主动公开。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委员提案1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11件。全部13件建议、提案均为依申请公开件和不公开件。我局没有收到省、市转办交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博市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8767邮箱:zcfgj577@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发改局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共公开信息数125条,主要涉及重点项目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业务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度,我局按规定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收到5件依申请公开事项,较去年增加3件,均按照法定程序按期答复。2022年度,未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发生。未有收费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我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条例》自查整改,各科室根据各自职责,经分管领导把关后,将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上传,涉及多个科室、领域的文件,由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后公开。不予公开的文件严禁上网,多次召开保密工作专题会议,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予公开不泄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部门政务公开平台及其他形式进行公开,定期公开重点项目、机关工作、人员职能、履职情况等相关信息,在目录下进行更新,更加直观、条理清楚。同时,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及时公开工作动态、国家及省市发改部门重要政策等信息,拓宽了信息传播范围,更有利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我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设在局办公室,公开查阅点设在局办公室,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办公室根据各科室职责划分,对我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征求意见后,形成台账,责任具体到科室,科室安排专人进行更新,认真抓好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2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3

0

0

0

1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1

0

1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3

0

0

0

2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仍然存在欠缺,对政务公开的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内容形式较为单一,如征求意见时解读不够到位,导致社会公众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不高。

改进措施:

 (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研究制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的信息公开目录,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责任科室,使之与日常工作同布置同落实。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力求做到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准确。

(二)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参政议政水平,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采取图文、视频、音频解读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文件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积极性,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重点做好2022年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执行情况公开。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公开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情况,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2年,我局共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委员提案1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13件建议中主动公开2件、其他提案均为依申请公开件和不公开件。截至目前,13件建议、提案已办理完成。我局没有收到省、市转办交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建立体制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发布、维护、更新信息,规范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二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及时发布工作动态、规划计划、规范性文件等,努力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做到最大化。 三是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紧紧围绕发挥发改职能,服务全区经济建设这一主题,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平台,展示发改局各项工作成效,宣传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116

淄博市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主动公开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共公开信息数75条,主要涉及重点项目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业务工作动态等。同时,根据上级规定及职能改革情况,202111日起,企业项目立项、核准、备案、节能审查职能已经划归行政审批部门。目前我局行政权力事项政府投资类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办理严格按照上级政策执行,不再公开企业项目立项有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度,我局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事项,较去年增加2件,均按照法定程序按期答复。我局将按规定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全区局长在线般阳民生12345投诉热线等栏目,积极回应解读热线群众提出的问题。2021年度,未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发生未有收费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1年,我局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形成办公室统一管理、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及时公开等工作。严格信息审核制度,须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公开2021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部门政务公开平台及其他形式进行公开,定期公开重点项目、机关工作、人员职能、履职情况等相关信息。同时,我局设置微信公众号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及时公开工作动态、国家及省市发改部门重要政策等信息。我局无单独网站及其他媒体平台。

(五)监督保障。我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置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设在局办公室,公开查阅点设在局办公室。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议,同时定期组织各科室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学习,做到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稳步推进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1

0

2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存在公开不及时,内容不明确的情况。二是政策解读多是转发上级解读材料,本部门文件解读材料发布较少,形式比较单一。

改进措施:
        (一)健全完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在前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信息公开目录作进一步完善,使之贴近工作实际。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力求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要及时公开。

采取图文、领导人解读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文件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落实《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重点做好2021年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执行情况公开。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同时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公开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情况,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1年,我局共承办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第十二届第五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目前9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成。没有收到省、市转办交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121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8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1、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根据上级规定及职能情况,目前我局行政权力事项项目立项手续实行企业网上自主申报备案。按照信息公开要求,我局已经将项目立项网上公示链接进行了公开。2021年1月1日起,企业项目立项、核准、备案、节能审查职能已经划归行政审批部门。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共公开信息数94条,主要涉及重点项目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业务工作动态等。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淄川工作》及其他形式进行公开3、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0年,我局共承办区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第十二届第四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13件(单办件2件,共办件1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目前,13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度,我局未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将按规定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全局共有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设在局办公室,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由局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查阅点设在局办公室。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目前在区政府网站设有部门政务公开平台,按照要求和时限做好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并同时通过全区“局长在线”、“般阳民生”、“12345投诉热线”等栏目,积极回应解读热线群众提出的问题。
  (五)监督保障。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召开部门会议进行政务公开知识学习,加强全体人员业务水平和主动公开意识,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8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0

-28

5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11

0

行政强制

4

-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一项,为区“十四五”规划公开招标

9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性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二是公开事项还相对不够细化。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作出改进:

  (一)在前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信息公开目录作进一步完善,使之贴近工作实际。

  (二)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力求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要及时公开。

  (三)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根据上级规定及职能情况,目前我局行政权力事项项目立项手续实行企业网上自主申报备案。按照信息公开要求,我局已经将项目立项网上公示链接进行了公开。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共公开信息数19条,主要涉及重点项目建设、项目立项备案(企业网上自主备案)链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政务动态等。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淄川工作》及其他形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2019年度,我局共接收到1条信息公开申请,已经按时限规定,依申请人要求进行答复。

(四)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积极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局长在线”、“般阳民生”、“12345投诉热线”等栏目,积极回应解读热线群众提出的问题。2019年度,我局未接到任何行政复议案件。

(五)政务公开平台机制建设和保障情况。我局目前在区政府网站有信息公开专栏,但未开通部门自办门户网站。全局共有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设在局办公室,公开查阅点设在局办公室。受办公条件限制,尚未设立专门的信息查阅点及专职人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行政强制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性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二是公开事项还相对不够细化。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要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在前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信息公开目录作进一步完善,使之贴近工作实际。

(二)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力求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要及时公开。

(三)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9

一、基本概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全文有基本概况,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根据上级规定及职能情况,目前我局行政权力事项项目立项手续实行企业网上自主申报备案。按照信息公开要求,我局已经将项目立项网上公示链接进行了公开。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共公开信息数14条,主要涉及重点项目建设、项目立项备案(企业网上自主备案)链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政务动态等。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淄川工作》及其他形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2018年度,我局共接收到2条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全部按程序、时限要求答复。其中1条非我局职能内容,已经按要求说明原因。

(四)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

积极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般阳民生”等栏目,积极回应解读热线群众提出的问题。2018年度,我局未接到任何行政复议案件。

(五)政务公开平台机制建设和保障情况

2018年度,我局向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3条,均因查阅项目立项相关事项时,提供项目相关信息材料。我局目前在区政府网站有信息公开专栏,但未开通部门自办门户网站。全局共有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设在局办公室,公开查阅点设在局办公室。受办公条件限制,尚未设立专门的信息查阅点及专职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性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二是公开事项还相对不够细化。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要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在前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信息公开目录作进一步完善,使之贴近工作实际。

(二)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力求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要及时公开。

(三)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信息公开统计表.docx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02


一、基本概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全文有基本概况,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共公开信息数6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4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2条。

2、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行政许可投资项目管理文件及批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区级重点工程;对上争取事项;项目投资计划;政务动态等。

3、信息公开的形式: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淄川工作》等报刊、《发改工作》及其他形式。

(二)回应解读情况

积极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区长市民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般阳民生”等栏目,积极回应解读热线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接到任何行政复议案件。

(五)向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2017年度,我局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3条,均因查阅项目立项相关事项时,提供项目相关信息材料。

(六)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七)其他情况

我局目前在区政府网站有信息公开专栏,但未开通部门自办门户网站。全局共有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设在局办公室,公开查阅点设在局办公室。受办公条件限制,尚未设立专门的信息查阅点及专职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性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二是公开事项还相对不够细化。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要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在前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信息公开目录作进一步完善,使之贴近工作实际。

(二)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力求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要及时公开。

(三)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附:2017年度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122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09

  一、基本概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全文有基本概况,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共公开信息数8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2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4条。
  2、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行政许可投资项目管理文件及批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区级重点工程;对上争取事项;项目投资计划;政务动态等。
  3、信息公开的形式:“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淄川工作》等报刊、《发改工作》及其他形式。
  (二)回应解读情况
  积极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区长市民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四新书记局长访谈”等栏目,积极回应解读热线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接到任何行政复议案件。
  (五)向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2016年度,我局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2条,均因查阅项目立项相关事项时,提供项目相关信息材料。
  (六)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七)其他情况
  我局目前在区政府网站有信息公开专栏,但未开通部门自办门户网站。全局共有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设在局办公室,公开查阅点设在局办公室。受办公条件限制,尚未设立专门的信息查阅点及专职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性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二是公开事项还相对不够细化。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要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在前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信息公开目录作进一步完善,使之贴近工作实际。
  (二)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力求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要及时公开。
  (三)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附:2016年度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区发改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doc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31

  一、基本概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全文有基本概况,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共公开信息数21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0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7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4条。

  2、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行政许可投资项目管理文件及批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区级重点工程;对上争取事项;项目投资计划;政务动态等。

  3、信息公开的形式:“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淄川工作》等报刊、《发改工作》及其他形式。

  (二)回应解读情况

  利用“区长市民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等方式,集中回应解读热线群众提出的事件6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接到任何行政复议案件。

  (五)向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2015年度,我局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2条,均因查阅项目立项相关事项时,提供项目相关信息材料。

  (六)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七)其他情况

  我局目前在区政府网站有信息公开专栏,但未开通部门自办门户网站。全局共有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设在局办公室,公开查阅点设在局办公室。受办公条件限制,尚未设立专门的信息查阅点及专职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性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二是公开事项还相对不够细化。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要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在前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信息公开目录作进一步完善,使之贴近工作实际。

  (二)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力求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要及时公开。

  (三)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月28日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31

  一、基本概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全文有基本概况,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共公开信息数1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3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6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行政许可投资项目管理文件及批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区级重点工程;对上争取事项;政务动态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及其他文件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关于申请行政复议、咨询投诉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3人次,其中通过网络咨询3人次。未收到行政复议及投诉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性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二是公开事项还相对不够细化。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要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在前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信息公开目录作进一步完善,使之贴近工作实际。

  (二)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力求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要及时公开。

  (三)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附:2014年度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月26日

2014年信息公开报表.doc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14

  一、基本概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全文有基本概况,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共公开信息数29条。其中:职能机构1条,;规划计划1条;业务工作15条;统计数据8条;其他信息4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行政许可投资项目管理文件及批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民办实事;政务动态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及其他文件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关于申请行政复议、咨询投诉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人次,电话咨询1人次。未收到行政复议及投诉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性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二是公开事项还相对不够细化。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要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在前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信息公开目录作进一步完善,使之贴近工作实际。

  (二)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力求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要及时公开。

  (三)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附:2013年度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2月11日

 


附件:发改局2013年度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18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基本概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全文有基本概况,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共公开信息数29条。其中:职能机构1条,占****%;规划计划1条,占****%;业务工作15条,占****%;统计数据8条,占****%;其他信息4条,占****%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行政许可投资项目管理文件及批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民办实事;政务动态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及其他文件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关于申请行政复议、咨询投诉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人次,电话咨询1人次。未收到行政复议及投诉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性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二是公开事项还相对不够细化。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要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在前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信息公开目录作进一步完善,使之贴近工作实际。

  (二)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力求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要及时公开。

  (三)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附:2012年度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3129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28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基本概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全文有基本概况,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共公开信息数164条。其中:职能机构2条,占1.2%;政策法规6条,占3.7%;规划计划2条,占1.2%;业务工作79条,占48.1%;统计数据27条,占16.5%;其他信息48条,占29.3%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行政许可投资项目管理文件及批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民办实事;政务动态等20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及其他文件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关于申请行政复议、咨询投诉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28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0人次,电话咨询18人次。未收到行政复议及投诉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性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二是公开事项还相对不够细化。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要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在前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信息公开目录作进一步完善,使之贴近工作实际。

  (二)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力求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要及时公开。

  (三)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附:2011年度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2011年度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24

  一、基本概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全文由基本概况,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共公开信息数156条。其中:职能机构2条,占1.3%;政策法规4条,占2.6%;规划计划1条,占0.6%;业务工作54条,占34.6%;统计数据37条,占23.7%;其他信息58条,占37.2%。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行政许可投资项目管理文件及批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民办实事;政务动态等20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文件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关于申请行政复议、咨询投诉的情况
  2010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2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9人次,电话咨询13人次。未收到行政复议及投诉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性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二是公开事项还相对不够细化。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要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在前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信息公开目录作进一步完善,使之贴近工作实际。
  (二)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力求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要及时公开。
  (三)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24

  一、基本概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全文由基本概况,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共公开信息数132条。其中:职能机构2条,占1.5%;政策法规4条,占3%;规划计划1条,占0.8%;业务工作35条,占26.5%;统计数据40条,占30.3%;其他信息50条,占37.9%。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行政许可投资项目管理文件及批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民办实事;政务动态等20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文件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关于申请行政复议、咨询投诉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2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0人次,电话咨询10人次。未收到行政复议及投诉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性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二是公开事项还相对不够细化。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要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在前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信息公开目录作进一步完善,使之贴近工作实际。
  (二)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力求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要及时公开。
  (三)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四日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由基本概况,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3月1日起,至2009年2月20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已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533-5182043。
  一、基本概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区发改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结合本局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编制了《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的“三到位”。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自2008年3月1日起,至2009年2月20日止,共公开信息数178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行政许可投资项目管理文件及批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民办实事;政务动态等20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08年度我局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全面准确地反映本机关的政府工作情况方面还存在不足,比如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性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公开事项还相对不够细化;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还需要作些调整改进。另外如何发挥信息公开作用方面还要作进一步工作。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要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根据上级要求,在前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信息公开目录作进一步完善,使之贴近工作实际,避免有目录无内容等情况。
  (二)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力求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要及时公开。
  (三)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