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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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28XP/2018-5021466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8-03-02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
一、基本概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全文有基本概况,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共公开信息数6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4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2条。
2、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行政许可投资项目管理文件及批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区级重点工程;对上争取事项;项目投资计划;政务动态等。
3、信息公开的形式:“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淄川工作》等报刊、《发改工作》及其他形式。
(二)回应解读情况
积极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区长市民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般阳民生”等栏目,积极回应解读热线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接到任何行政复议案件。
(五)向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2017年度,我局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3条,均因查阅项目立项相关事项时,提供项目相关信息材料。
(六)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七)其他情况
我局目前在区政府网站有信息公开专栏,但未开通部门自办门户网站。全局共有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设在局办公室,公开查阅点设在局办公室。受办公条件限制,尚未设立专门的信息查阅点及专职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性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二是公开事项还相对不够细化。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要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在前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信息公开目录作进一步完善,使之贴近工作实际。
(二)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力求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要及时公开。
(三)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附:2017年度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