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28XP/200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09-03-24 发布机构: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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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由基本概况,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3月1日起,至2009年2月20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已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533-5182043。
  一、基本概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区发改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结合本局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编制了《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的“三到位”。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自2008年3月1日起,至2009年2月20日止,共公开信息数178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行政许可投资项目管理文件及批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民办实事;政务动态等20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08年度我局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全面准确地反映本机关的政府工作情况方面还存在不足,比如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性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公开事项还相对不够细化;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还需要作些调整改进。另外如何发挥信息公开作用方面还要作进一步工作。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要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根据上级要求,在前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信息公开目录作进一步完善,使之贴近工作实际,避免有目录无内容等情况。
  (二)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力求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要及时公开。
  (三)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