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28XP/2025-550391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4 发布机构: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淄博市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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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淄博市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8767;电子邮箱:zcfgj577@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坚持以公开促发展、促服务、促落实,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发改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地开展。

1.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6条,内容涵盖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民生服务等多个领域,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4年度,我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已按照法定程序按期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办公室统一管理、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同时,加强了对政府信息的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和调整公开内容。

4.平台建设方面。我局依托区政府官方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定期公开机构职能、重点项目、履职情况等相关信息。同时,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利用淄川融媒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5.监督保障方面。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设在局办公室,公开查阅点设在局办公室。通过参加2024年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定期组织各科室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学习等方式,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稳步推进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部门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和优化,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有待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优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结合淄川融媒公众号、淄川工作报刊等提高解读的针对性和可读性。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按照《国务2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4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我局按照规定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

3.本部门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对接市发展改革部门修改完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4.《2024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定期对主动公开事项进行更新。认真做好2024年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局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按季度对我局牵头负责的政府工作报告事项完成情况进行主动公开。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