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
标题: 文稿解读|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160288/2024-542630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

文稿解读|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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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编制。本解读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 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重要部署执行6条、建议提案办理6财政信息5条、行政执法公示8条、双随机一公开7条、重点民生25条、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政务公开组织管理1条、法治政府年度工作报告1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9件,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我局立即办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予以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未有收费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部分问题:一是内容公开形式单一,主要以文字和图文结合形式为主;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配备不充足,专业程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等。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