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6-03-05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研究提出全区信息化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gyhxxhj/
  2、“淄川政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ichuanquzhengfu

3、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76号,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7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01
  传    真:0533-5181001
  电子邮箱:jxjbgs001@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文峰路兴学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9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76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001;邮箱:jxjbgs001@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工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立足工信部门职能,以提升公开质量、优化公开服务为核心,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1.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全面梳理法定主动公开信息范畴,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及部门工作动态等信息发布,确保公开内容全面覆盖、重点突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在区政府官方网站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5年,我局未收到社会组织或群众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拟公开信息逐条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准确。

4.平台建设方面。依托区政府官方网站,优化专栏设置,加强内容维护,保障平台稳定运行;统筹线上线下公开渠道,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的信息公开平台体系。

5.监督保障方面。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工作经费投入;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求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更高标准和群众期待,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创新性不足,多以文字解读为主,可视化解读、互动式解读等形式运用较少,解读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渠道联动性不够,区政府官网与融媒体政务号等在信息发布的同步性、互补性上仍有差距,未能形成协同发力的传播效应;三是业务培训针对性不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最新政策要求、操作规范掌握不够透彻,专业能力有待持续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区工信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除文字解读外,积极制作图表、短视频等可视化解读材料,增强政策解读的生动性和易懂性;二是强化公开渠道协同,建立信息发布联动机制,确保官方网站等平台信息同步更新、内容互补,同时拓展线下公开渠道,提升信息覆盖面和可及性;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制定针对性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辅导,通过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5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5年,区工信局共承担政协委员提案16项,所有建议提案均已按期办结,办复率100%,并依规进行公开。

3.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探索建立“政策精准推送”机制,根据企业类型、行业特点等,定向推送相关政策信息,提升政策落地实效;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通过专题报道、政策解读专栏等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政务公开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4.《2025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落实情况。2025年,区工信局严格对照《2025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及本单位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逐项落实工作任务。一是持续加大惠企助企政策公开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解读各项扶持政策,助力企业发展;二是深化工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职能清单、服务事项、监管动态等信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三是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升办理质量和效率。

 

淄博市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