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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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现将2021年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通过开展“法治经济建设深化年”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法行政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扎实推进2021年度法治经济建设各项任务目标落实。经过不懈努力,确保到2022年加强企业法治建设,全面提高经济法治建设水平。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做好固本强基维稳各项工作

1、坚持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及时处结信访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努力化解各类矛盾。

2、推进“治安安民工程”建设,创建“平安和谐红旗企业”。加大力度推进“治安安民工程”和网格化巡逻防控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体系,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要扎实推动平安企业建设及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平安和谐红旗企业”创建活动。     

3、强化管理协调,完善固本强基维稳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完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共同解决信访疑难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问题及时妥善处理。二是健全完善“固本强基维稳工程”考核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健全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构建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把完善制度建设贯穿于创建固本强基工程的全过程。全面推进制度创新,构建固本强基工程的长效机制,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可靠保证。

 (二) 依法维权,依法生产,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1、加强“五个一”建设。即建一个企业职工法制学习室;建一个法律图书室或图书角;建一个法制宣传栏;配发一套普法宣传挂图;有一名普法宣传主管领导。在企业设立调解、普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四位一体”的保障平台。

2、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各企业组织一次全员法律知识轮训;举办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开展一场民主与法制文艺演出,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主旋律,唱响“普法依法治理和谐企业之歌”;举办一期“法律进企业活动经验交流会”;推广一批有突出普法成果的典型示范单位。

3、制定“五进企业”制度。即送法律书籍进企业制度、“法律服务”进企业制度、“矛盾调解”进企业制度、“法制培训”进企业制度、法制宣传进企业制度,推动“法律进企业”活动的开展。

(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确保生产安全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和企业实际,加强对煤矿、易燃易爆物品、化工危化品等高危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企业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加大复查整改和教育培训力度,突出重点,明确要求,毫不松懈地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战役。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更加优先的位置,抓实、抓牢、抓好,并结合季节特点,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特点,结合“打非、治违、抓责任”三项行动,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和措施,切实加强煤矿、电力、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不定期举行安全大检查活动,抽调专家组成安全检查组深入企业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防止发生重大事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深入进行安全隐患整改,确保企业安全稳定。   

(四)健全信用制度,打造诚信守法企业

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健全信用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培育诚信文化,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信用评价机构,建立广覆盖、高效能的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制定“诚信守法企业”建设标准,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先进单位信用评价活动,公布“诚信守法企业”名单,提高企业和全社会信用建设水平。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引导企业树立良好信用形象,打造经济发展软环境、增创发展新优势走内涵发展的路子。

(五)加强法治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以及自办刊物等宣传形式,通过开办专题节目(栏目)、组织法制演出、举办法制讲座等方式方法,和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与企业以及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区工信局局长付志欣同志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单位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具体负责经济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各责任单位实施、全区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积极参与的经济法治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大力完善经济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协调指导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自觉地将经济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及时解决重大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充实协调指导组工作力量,强化和细化工作职能,增强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的能力,尤其要加强监督考核、综合协调、基层指导、行业指导等方面的工作,切实担负起抓总的职责,强有力地推动经济法治建设。一是工作调度制度。协调指导组将对各企业的工作和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一般每月月底调度一次。二是请示报告制度。各企业定期向协调指导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就重大事项进行请示。一般每两个月报告一次。三是检查抽查制度。各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口检查抽查,协调指导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面上工作检查抽查,以便掌握真实情况,有针对性指导工作开展。四是经验交流制度。在组织实施阶段,协调指导组将组织一次经验交流现场会。

(三)明确责任分工。协调指导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好相关工作职责,特别是在组织协调、法治宣传、民主政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公正司法、法律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要加强监督考核和统一指导协调,共同推动经济法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检查考核。不断完善经济法治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奖惩体系,大力表彰奖励经济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及人员。对法治经济建设工作中问题突出的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制定考评标准。在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区“法治单位”建设标准对各单位实行考评。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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