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标题: 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34G/201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1-03-18 发布机构: 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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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照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截至2010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33-5182536。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0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55条。政策法规类22条,占14%;业务工作类91条,占59%;其他信息42条,占27%。公开形式为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中小企业山东淄川网http://zich.smesd.gov.cn/、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对于来信、来电申请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二、依照申请公开的信息和不予公开的信息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受理事项。
  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受理事项。
  四、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比较单一,基层的信息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四是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专栏项目建设。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2011年局党委安排一名主任具体负责、信息产业科配合,抓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和网站建设。
   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体系,提高公开信息质量。按照《信息公开条例》逐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做好监督保障。
   3、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地区特点、面向基层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行之有效的方法,在进一步做好中国中小企业山东淄川网建设的同时,创建经信局网站,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