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标题: 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34G/201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2-03-14 发布机构: 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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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经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本单位明确了各科室、产业办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科室,落实到工作人员,各负其责。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对于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科室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维护、运营好经信网站,设立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2011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25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4条,约占1.5%;政策法规类33条,约占12.8%;业务工作类171条,占66.5%;其他信息49条,占19%。  

(二)公开形式:

公开形式有网站、电视、报刊、广播等。网站为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中小企业山东淄川网(http://zich.smesd.gov.cn/)、淄川经信网(http://www.zcjxj.gov.cn/),电视节目为《经信之窗》。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对于来信、来电申请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理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受理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受理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教育培训,组织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审查制度,对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审查与核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自觉性。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坚决防止失泄密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三是公开专栏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四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体系,提高公开信息质量。按照《信息公开条例》逐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做好监督保障。 

2、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加强信息联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3、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在进一步巩固中国中小企业山东淄川网建设的同时,不断完善淄川经信网的发展。加强管理,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做到全面、科学、规范和便于查询,并及时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

4、加强宣传工作,加大政务公开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