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标题: 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34G/2013-502167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3-03-18 发布机构: 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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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2012年,区经信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高了经信工作的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科室、产业办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科室,落实到工作人员,各负其责。
      (二)健全公开机制。对于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科室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三)加强监督。维护、运营好淄川经信网,及时公开政务信息。通过查询电话、电子邮箱、网络查询等方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
        2012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35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约占1.7%;政策法规类44条,约占12.6%;规划计划类4条,约占1.1%;业务工作类275条,占78.6%;统计数据类2条,约占0.6%;其他信息19条,约占5.4%。
      (二)公开平台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网站、电视、报刊、广播等。网站为淄川区政府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淄川网(http://zich.smesd.gov.cn/)、淄川经信网(http://www.zcjxj.gov.cn/),电视节目为淄川电视台《今日淄川》专题节目《经信之窗》。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对于来信、来电申请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理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受理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受理事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教育培训,组织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审查制度,对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审查与核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自觉性。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坚决防止失泄密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网站建设特色不够,公众知晓率不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和细化;三是公开专栏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体系、范围、方式和程序,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做好监督保障。
        2、规范工作流程。做好信息员及网站维护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信息。
        3、方便公众查询。不断完善中国中小企业山东淄川网、淄川经信网的建设。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方便查询。
        4、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台、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